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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城市教育局

鎖定
統籌規劃中小學佈局,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按規定承擔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
中文名
諸城市教育局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等
內部機構設置
辦公室等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等

諸城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教育督政、督學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全市督導責任區建設。
(五)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救助工作;編報全市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負責所屬單位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經費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中小學校長的管理、選聘、培訓、交流等工作;按照權限負責中小學校長的任職資格認定、職級評審認定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按照權限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負責全市師範類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高等學校、中等學校、普通中小學招生建議計劃和政策,並組織指導實施。
(九)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衞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負責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受留學生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外籍教師引進和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承擔國家、省和濰坊市下達的重大教育科研項目並協調實施;負責擬訂全市教育改革的有關課題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教研成果轉化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做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及發展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所屬單位有關領導班子和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十四)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諸城市教育局內部機構設置

根據職責,市教育局設8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規格。
1、辦公室
2、組織人事科
3、規劃財務科
4、審計科
5、基礎教育科
6、學前教育科
7、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8、穩定和安全管理科

諸城市教育局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督學1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