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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文學

鎖定
諷刺文學,指用誇張手法和嘲諷態度創作的文學作品的一種文學類型,這類作品中的人物及事件,往往是作者否定、批評的對象,對醜惡的人與事,否定主要通過揭露對象的可惡可鄙可笑來體現,而對值得同情人物身上的缺點,其諷刺往往包含善意批評
中文名
諷刺文學
定    義
用誇張手法和嘲諷態度創作的文學作品
題材形式
詩、戲劇、小説和小品文

諷刺文學歷史溯源

諷刺文學源遠流長,早在先秦時代的《詩經》和寓言中就已有記載。用小説題材進行諷刺的文學作品,晉代也已有之,明代尤盛,但往往夸誕過甚而不近人情,詞意淺露幾同漫罵,沒有取得大的藝術成就。
到了清代吳敬梓創作的《儒林外史》出現之後,才算有足稱諷刺之書。因為吳敬梓的諷刺”秉執公心,指摘時弊”,因此堪稱諷刺文學的絕唱。到清末,隨着時代的變遷,諷刺小説逐漸衍變成為譴責小説。以李寶嘉的《官場現形記》、吳沃堯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劉鶚的《老殘遊記》、曾樸的《孽海花》等為代表的譴責小説登上了諷刺文學的歷史舞台。

諷刺文學中西對比

西方的諷刺文學作品,最早見於希臘羅馬古典文學之中,中世紀以後,在荷蘭、法國、西班牙和英國等國相繼發展。諷刺文學作品題材極其廣泛,形式主要是詩、戲劇、小説和小品文。
諷刺作家大體分為賀拉斯派和尤維納利斯派。諷刺文學的"最終目的是暴露社會罪惡",以責備來糾正社會惡習。諷刺文學的表達方式主要有獨白模仿和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