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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
(約翰·洛克創作的經濟學著作)
鎖定
《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是英國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家約翰·洛克創作的經濟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691年。
該書由兩部分組成,前半部分論利息,寫成於1670年;後半部分論貨幣價值,寫成於1690年前後。全書就利息、貨幣等問題闡述了自已的看法,並在一些方面發展了威廉·配第的觀點,同時反駁了封建貴族的代表在這些問題上的理論觀點和實際主張。
- 作品名稱
- 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
- 外文名
- Some 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Lowering of Interest and raising the value of money
- 作 者
- 約翰·洛克
- 字 數
- 81000
- 首版時間
- 1691年
- 類 別
- 經濟學著作
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內容簡介
該書從內容來看主要分為兩大部分:前一部分主要談利息問題,反對政府用法律人為地降低利息。這些關於利息的看法大體上在1668年他着手研究經濟時已經形成了。後一部分主要談鑄幣問題,反對政府用法律手段人為地提高鑄幣的表面價值,貫串在對利息和貨幣問題的分析之中的基本思想,是維護資產階級私有財產,主張經濟放任自由,反對封建主義和重商主義的干預經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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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創作背景
洛克經歷了英國17世紀資產階級革命,又親眼看到了荷蘭較早發展的資本主義經濟,也看到了英法封建專制君主政治的弊病,因而傾向於議會民主和經濟自由。他的經濟學著作是屬於出現了股份公司,英國銀行和英國海上霸權那個時候的,反映了處於工商業時期,海外貿易和開拓殖民地等已經比較發達階段的資產階級的要求。應該資產主義經濟在17世紀後半葉的這種發展狀況,就是《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一書寫作和出版的時代背景。
《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一書的前半部分寫成於1670年,是為了反對柴爾德和其他主張用法降低英國利率的人的觀點而寫的。柴爾德在1668年發表的《關於貿易和貨幣利息的意見》一書中認為,低利息是一國工商業發達的重要原因,他主張用法律規定利率的辦法以降低英國利率,並使它低於荷蘭的利率,當時莎夫茨利伯爵擔任英國財政部長,他要求洛克對柴爾德著作發表意見。洛克就寫了一篇有關利息和貨幣政策的備忘錄,將近20年後,他在這篇備忘錄基礎上發展成本書前半部分。洛克用了20多年的時間起草《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1691年將此書出版是藉此影響國會否決將法定利率由6%降到4%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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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作品思想
在《論降低利息和提高貨幣價值的後果》一書中,洛克用資產階級自然法的觀點來解釋地租,又用地租的存在來辯護利息的合理性。
首先,洛克認為,土地和一切低等生物本來都是一切人所共有的,但每個人的人身是屬於自己的,因而他靠自己雙手勞動,從自然中取出的東西也應屬於自己,這是自然法賦予人們的所有權。但是,以這種方式給予人們所確權的自然法,同時也限制了這種所有權的範圍。一個人在對他的生活有某種有用處的東西損壞之前能夠使用它多少,他用自己勞動可以使它變為自己所有的也就多少,不能超過這個界限。人們所佔有的東西都是通過自己的勞動從土地取得的,而開墾或耕作土地和佔有土地是互相連結在一起的。因此,這種所有權的對象,不僅是勞動產品或土地的果實,而且還是土地本身。一個人能夠耕種多大的土地,能夠享用多大土地的產品,多大的土地就是他的所有物。但是,由於貨幣的出現,由於把容易損壞的東西同貨幣交換,而突破了這種界限,於是產生了個人所有權的不平等,特別是貨幣和土地所有權的不平等。“土地分配不均(你所有的土地比你能夠或願意耕種的多,而別人不夠用)便別人租種你的土地”,“你的土地由於租地人的勞動可以生產出大於他所付地租的成果。這種地租由於土地不均等的分配而轉人土地所有者手中.因此,地租無非是土地這種勞動條件使它的所有者能夠去佔有的“別人勞動,剩餘勞動”,可見,儘管洛克論述地租的觀點和方法都是有問題的,但畢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地租的起源和實質。
其次,洛克指出,象土地分配不均等產生地租一樣,貨幣分配的不均等也產生了利息。他寫道:“土地天然地能生產出一些對人類有益的新東西,而貨幣是一種不生不長、不能產生任何東西的物品。但是它卻能通過契約把一個人的勞動的報酬轉移到另一個人的口袋中去。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貨幣的分配不均等;分配不均等對土地的影響和對貨幣的影響是一樣的。”象土地分配的不均等會使別人租用你的土地一樣,“貨幣分配不均(我所有的貨幣比我能夠或願意使用的多,而別人不夠用)使別人借用我的貨幣。因此我的貨幣在貿易中由於借款人的勤勞,可以為他產生出百分之六以上的吸益”,正如你的土地靠租地人的勞動能夠生產出大於他所付地砠的收益一樣。這裏,洛克站在資產階級立場上為利息作辯護,説利息和地租一樣,都是由於生產條件的不均等的分配而出現的無償佔有的別人剩餘勞動。洛克雖然在一定程度揭示了利息的真正起源,但他仍然繼承了英國資產階級創始人威廉·配第的錯誤觀點,從地租中引出利息,不瞭解利息和利潤的關係.
根據上述理論,洛克在該書中極力反對降低利息,他認為,正如地租的多少是受土地數量的制約一樣,利息的高低是受貨幣數量制約的。人們既然不能制定法律壓低地租,也沒有理由制定法律降低利息。洛克在利息率問題上也明顯地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的要求,但他把借貸資本與貨幣相混同,斷言利息率的高低是由貨幣的供求關係決定,這顯然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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