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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要求
鎖定
- 中文名
- 談判要求
- 類 型
- 經濟術語
談判要求作用
1、引導談判
由於談判要求自身反映了一方關於交易條件的立場,因此,每一要求都會使談判更加接近成交。為了成交,雙方都會有很多要求,這些要求會影響着談判的成功與破裂。同時,在談判中,談判者還可以利用它來控制談判的進程和方向。例如,談判者放鬆要求,談判進程就會加快;談判者堅持要求,就會阻緩談判進程。又如,談判者在某些方面提出要求,談判就會在這一方面激戰。
2、平衡利益
談判要求可以平衡談判雙方的利益。談判要求本質上反映了一種義務和利益,向對方提的要求越多,就意味着對方的義務加大,己方的利益增加;反之,意味着己方的義務加大,利益減少。要求猶如交易天平兩邊的砝碼,當一邊砝碼過重時,另一邊也要加上點砝碼予以平衡。談判者正是利用其平衡利益的功用來提出要求和權衡利益的。
談判要求實施
提要求是運用談判要求的核心,也是談判者的基本功。一個不會提要求的談判者絕不是一個合格的談判者。因此,必須學會和善於提要求。
依談判目的提要求
3、為製造談判僵局而提要求 是一種策略性的要求,談判者提出堅持不讓的高要求或對方不能接受的要求.一旦對方不能滿足,就會出現僵局。製造僵局的目的是為了給對方施加壓力,迫使對方作出適當的讓步或其他方面的要求。
4、為中止談判而提要求指為了儘快中斷或結束談判而提出的要求,它往往是一種通牒式的、求果的要求.例如,最後的價格、最後的讓步等,如果對手不能滿足它,則談判就會中止或破裂。
依談判態度提要求
1、強硬的要求 指態度堅決、不可更改的要求,諸如“貴方必須……”、“貴方只有……”等語氣;甚至提出一些不講理的要求,諸如只提要求,不講理由,拒不聽對方的解釋,態度強硬,勢在必得。
3、可放棄的要求 指不求果的要求,可能涉及可有可無、影響不大的要求,如交貨時間、付款方式、支付比例、驗收方式等遲點早點、多點少點的要求;也可能是一種策略性的要求,將其作為談判的籌碼。
依談判地位提要求
1、談判地位主動時提要求
(1)針對性要求:針對己方的某個有利情況而提出的要求。例如,針對某個論點確立而提出的要求,針對對方的失誤而提出的要求,針對對方的讓步而提出進一步的要求等。
(2)追擊性要求:即對真理在手、對方難以抗拒的情況而提出的要求,如:“我方剛才已説得貴方啞口無言,請貴方對我方的要求作出回答。”“我認為,該問題不解決.不能繼續談判”等。
(3)重複性要求:即反覆對對方未答覆的要求再提要求,這類要求大多反映在有理、有利、也有節的要求未予以解決時,堅持再提同一要求。如:“貴方在避重就輕地答覆我方要求。”“貴方的答覆只解決了我方所提要求中的--tJ,部分,還有很大差距有待解決”等。
2、談判地位被動時提要求
(1)反擊式要求:即被動中的一種進攻性的、以攻為守的要求。例如,在對方針對性和追擊性要求下,一方面可以表示考慮對手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提出己方的進攻性要求,促使對手降低其要求的力度、尺度。
(2)平衡式要求:即在對方要求的同時在別的問題上提出要求,在準備表示考慮接受對方合理要求的同時.讓對方也考慮並接受己方的合理要求。
3、談判地位平等時提要求
(1)主動要求:即按照談判議題的安排,己方主動提出要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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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談判要求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