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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撥計劃

鎖定
調撥計劃是商業部門內部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環節之間、企業之間調出與調入商品的計劃。是商品流轉計劃的組成部分。商品產區的商業部門,直接擔負着工農產品的收購任務,編制調撥計劃主要表現為商品撥出; 商品銷售區的商業部門,其主要任務是供應商品,編制調撥計劃,主要表現為調 入。 [1] 
中文名
調撥計劃
定    義
商業部門內部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環節之間、企業之間調出與調入商品的計劃
調撥範圍
統一計劃分配的一、二類商品
調撥的範圍,主要是統一計劃分配的一、二類商品。調撥商品的品種、數量,根據商品分級管理辦法,分別由中央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通過全國性或地區性的商業計劃會議 (或供應平衡會議) 採取分配與協商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制訂調撥計劃,要在商品資源和分配求得平衡的基礎上,堅持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方針,先確定各地區 (企業) 可供調出總量和需要調入總量,再依據商品合理流向,具體安排每個地區 (企業) 的調出、調入數量以及調往的地區 (企業) 。通過調撥計劃,可以有計劃地調劑地區、城鄉之間的商品餘缺,使現有商品按自然流向,組織合理調運,保證國家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行。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