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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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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式(Mode)是構成樂曲的若干個樂音按照一定的關係組合成的體系,通常以其中的一個音為主音,其餘各音都傾向於它。 [1]  通常在闡述調式這一概念時,常常把調式的中心音——主音作為起點和終點,其他各音按音高的順序依次排列成音階的形式,稱調式音階。
中文名
調式
外文名
Mode
類    型
五聲調式、七聲調式等
應用領域
音樂學

調式簡介

調式是人類在長期的音樂實踐中創立的樂音組織結構形式。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與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形成各種不同的調式。各種調式因其音階結構、調式音級間相互關係以及音律等方面的差異,而各具特色與表現力。調式和其他表現手法配合在一起,可賦予音樂以一定的表情素質與不同的風格。

調式五聲

調式不帶半音

不帶半音的五聲調式為按照純五度關係產生的五個音所構成,其調式音列的任何相鄰兩音均無半音,例如:
  • 黃鐘/C、太簇/D、姑洗/E、林鐘/G、南呂/A、黃鐘/C
  • 仲呂/F、林鐘/G、南呂/A、黃鐘/C、太簇/D、仲呂/F
這種調式音階不僅在亞洲非洲的廣大地區和美洲的印第安人中普遍存在,而且在歐洲國家如匈牙利挪威蘇格蘭以及北極因紐特人中也都存在。
在中國民間音樂中這種不帶半音的五聲調式應用範圍極為廣泛;其各音級分別稱為宮音、商音、角音、徵音和羽音。各相鄰兩音之間的音程,除角與徵、羽與宮之間為小三度外,其餘均為大二度五聲音階中任何一音均可作為主音,並構成一種調式;凡以宮音為主音者稱宮調式,而以其他各音為主音者,則分別稱為商調式、角調式、徵調式、羽調式。凡宮音相同的各調式,統稱為“同宮系統”。
日本的民謠調式及律調式也是不帶半音的五聲調式。前者由兩個相同的小三度加大二度的四度音列構成,核心音除主音外為四度音。後者由兩個相同的大二度加小三度的四度音列構成,其核心音除主音外為五度音。

調式帶半音

帶半音的五聲調式五聲調式的某相鄰兩音為半音者。這類調式音階常見的是含有兩個大三度音程、一個大二度音程及兩個小二度音程,盛行於晚期古希臘和近代日本。
例如由兩個相同的小二度加大三度的四度音列構成的日本都節調式和由兩個相同的大三度加小二度的四度音列構成的日本琉球調式,都是這一類型。前者的核心音除主音外還有五度音,所以也常遇到停在五度音上的樂曲。後者的核心音除主音外還有四度音,所以也有停在四度音上的樂曲。

調式七聲

調式中國民間七聲調式

中國民間七聲調式是以五聲為骨幹的七聲調式的一種形式。由在五聲的小三度間加入不同的偏音而成,即在角、徵之間加入“變徵”(徵的低半音)或“清角”(角的高半音);在羽、宮之間加入“變宮”(宮的低半音)或“清羽”(羽的高半音,亦稱閏)。
這種不同的半音關係曾形成三種不同的七聲音階
  1. 正聲調音階/古音階/雅樂音階:加變徵和變宮
  2. 下徵調音階/新音階/清樂音階:加清角和變宮
  3. 俗樂調音階/清商音階/燕樂音階:加清角和閏
其中每一種音階均可分為宮、商、角、徵、羽5種調式。
中國除五聲為骨幹的七聲調式外,也有7個自然音都是基本音級的七聲調式。這種調式和歐洲中世紀教會調式雖然音列相同,但調式支柱音有它自己的規律。此外還有帶中立音的七聲調式,例如秦腔苦音的徵調式,在兩個小三度之間用3/4音(中立音),這樣使調式色彩與其他徵調式截然不同。

調式歐洲調式

歐洲中古教會調式是17世紀前在歐洲流行的調式,源自民間音樂,為教堂音樂所採用,以後又為世俗音樂採用。歐洲調式結構的音樂理論,源自古希臘的四音列。這種四音列共有三類,即自然四音列(包含兩個全音與一個半音)、半音四音列(包含一個小三度與兩個半音)及四分音四音列(包含一個大三度與兩個四分之一音)。
其中只有自然四音列有完整的體系,其他兩種是為了旋律獲得更多的變化而與自然四音列摻和使用的。在自然四音列中,由高而低構成全音-全音-半音的稱為多利亞(Dorian)型四音列,構成全音-半音-全音的稱為弗裏吉亞(Phrygian)型四音列,而構成半音-全音-全音的則稱為利地亞(Lydian)型四音列,聯合兩個相同性質的四音列構成三種調式,此外又有不同的音程排列構成的混合利地亞(Mixolydian)調式,這些調式又可以移動而成上多利亞下多利亞上弗裏吉亞等調式。中世紀教會調式格列高利一世統一聖詠而規範為多利亞等4個正調式下多利亞等4個下調式(取消上調式)共8種,16世紀增加4種,共12種。這些調式的名稱雖借用希臘調式的名稱,但實際的調式結構已不相同,例如多里亞調式已不是自上而下按全音-全音-半音的順序排列的兩個四音列構成,而是自下而上由全音-半音-全音的兩個四音列構成等。這時每個調式又根據音域的不同而分為正調式與副調式(下調式),並將結音(主音)的上五度音稱為次主音,其中弗裏吉亞調式的次主音則用六度音。

調式大小調體系

取自然音階中任何一音為主音,然後按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全音、半音的順序排列而得的調式音階為自然大調,按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的順序排列則為自然小調
一般情況下,其三級音為大三度者為大調式,其三級音為小三度者為小調式
降低自然大調的Ⅵ級即為和聲大調,升高自然小調的Ⅶ級即為和聲小調,降低和聲大調的Ⅶ級即為旋律大調,升高和聲小調的Ⅵ級即為旋律小調式。旋律大(小)調通常只採用下(上)行的形式,而上(下)行時與自然大(小)調同。
教會調式與大小調相比較,則Ionian調式與自然大調同,Aeolian調式與自然小調同,其它為特種自然大小調,其中Lydian調式與Mixolydian調式為大調型,Dorian調式與Phrygian調式為小調型,而Locrian調式雖然主音上面也是小三度,但主音上面的五度是減五度,極少應用。

調式吉卜賽調式

吉卜賽音階以含有兩個增二度音程為特徵,其調式則有下列3種:
  • 小利地亞(Lydian-Minor)調式
  • 大弗裏吉亞(Phrygian-Major)調式
  • 大洛克利亞(Locrian-Major)調式

調式阿拉伯調式

在阿拉伯古典音樂中有100多種調式,它們被稱之為“木卡姆”。每一種木卡姆都有其特定的名稱,它可能是來自地名或人名,也可能是一種物體或情緒。音樂家根據木卡姆所規定的音階、音域、音程、骨幹音以及慣用的旋律型與節奏型,結合特定的感情和哲理即興演唱演奏。木卡姆這一術語約出現於9~10世紀,由於地區與時代的不同,其名稱和數量也不盡相同。阿拉伯音樂中具有代表性的木卡姆有以下12種:納瓦木卡姆、拉斯特木卡姆、伊拉克木卡姆、希賈茲木卡姆、吾夏克木卡姆、布西利克木卡姆、伊斯法罕木卡姆、茲拉夫坎德木卡姆、布祖爾克木卡姆、贊庫拉木卡姆、胡賽尼木卡姆、拉哈維木卡姆,其中納瓦、拉斯特、伊拉克和希賈茲4種最常用。古代阿拉伯人認為,演奏不同的木卡姆,能喚起聽眾不同的情感,如滿足、憤怒、歡快、悲傷等。同時,他們認為,木卡姆與宇宙間的星座有關聯。因此,最初的木卡姆都是在特定的時間內演奏,如日出時演奏拉斯特木卡姆,上午9時演奏伊拉克木卡姆,日落時演奏吾夏克木卡姆等。儘管有這些規範,表演者仍可通過音的各種組合、節奏的變化、裝飾音和不同的演奏演唱技巧進行再創作。
阿拉伯音階是一種色彩非常鮮明的音階,也叫大弗裏幾亞音階(因為它可看作弗裏幾亞音節還原3音產生大調的感覺),構成音是1,♭2,3,4,5,♭6,♭7,1,和比它低純五度的和聲小調音階的構成音完全相同。大弗裏幾亞音階通常和屬七和絃配合使用。也可使用屬七降九和絃,此時可用減七和絃替代。比如,A7♭9和絃可用♭B°7,♯C°7,E°7或G°7和絃代替。關於這一點它和變化屬重降七音階(1,♭2,♭3,♭4,♭5,♭6,𝄫7,1)也有很大相似之處,因為變化屬重降七音階使用的減七和絃也能用屬七降九和絃代替。
在音樂構成方面,比如C和聲小調最重要的音是C,B作為導音,一般都是傾向與C,而G阿拉伯音階最重要的音是G,B作為色彩最鮮明的音,都是通過降A解決到G上的。實際運用中,阿拉伯音階只是一種色彩音階並不是主導整個樂曲的音階。所以人們總是在相同的和聲上來演奏不同的音階。還有就是新疆的維族音樂也是以它為中心的,其中維族人在音階里加入了很多的微分音(1/4音)。
阿拉伯音樂的旋律優美,充滿了大量的變化音,其基本音階和西方七聲音節完全不同。阿拉伯音樂採用的音階是以1/4音為單位的(這和印度音樂一樣)。打個比方説,阿拉伯音樂的音階在鋼琴上是演不出來的,因為它有大量的音在黑鍵和白鍵之間的"縫隙"中。阿拉伯音樂不同於西方音樂的地方很多,例如,阿拉伯音樂強調節奏,而西方音樂的節奏模式遠不如阿拉伯音樂複雜。

調式其它

阿拉伯音樂外,印度尼西亞音樂、印度音樂、泰國音樂等,各有其律制和旋律型,因此在調式的概念和結構等方面都各有其特點。
參考資料
  • 1.    陳星.基本樂理與視唱練耳: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