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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度自動化系統

鎖定
調度自動化系統。 [1] 
——引自GB/T 31464-2015《電網運行準則》
中文名
調度自動化系統
所屬學科
電力系統

調度自動化系統系統構成

調度自動化系統是由主站(調度端)系統,子站(廠站端)系統及設備,以及相應的數據傳輸通道和二次系統安全防護設施構成的整體。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主站功能:
1)數據採集與監控(SCADA);
2)自動發電控制(AGC);
3)自動電壓控制(AVC);
4)電力系統分析應用軟件(PAS);
5)電力系統廣域相量測量(WAMS);
6)電力市場運營調度計劃;
7)電能量計量;
8)水調自動化;
9)雷電監測;
10)間歇式能源發電調度自動化;
11)燃煤機組煙氣在線監測;
12)熱電聯產機組在線監測;
13)併網電廠輔助服務監測與管理;
14)配電管理;
15)調度生產管理;
16)二次系統安全防護;
17)電力調度數據網設備;
18)相關輔助類設備(調度大屏幕、專用UPS電源和空調等)等。
b)子站系統及設備:
1)遠動終端(RTU)或計算機監控系統及其遠動通信工作站;
2)與遠動信息採集有關的變送器、交流採樣測控單元(包括:站控層及間隔層設備)及相應的二次測量回路;
3)電能計量裝置及相應的電能量遠方終端;
4)相量測量裝置(PMU);
5)自動電壓控制(AVC)子站;
6)煙氣在線監測子站;
7)熱電聯產機組在線監測子站;
8)水調自動化(或水情自動測報)子站;
9)發電側報價終端;
10)間歇式能源發電功率預測系統;
11)配電網自動化遠方終端、主網直供用户電力負荷管理終端;
12)電力調度數據網接入設備和二次系統安全防護設備;
13)衞星授時接收裝置(北斗等)或其他時間同步對時裝置;
14)向子站自動化系統設備供電的專用電源設備(包括不間斷電源、直流電源及配電櫃)、及配套的附屬設備(專用空調、消防設備等)等。

調度自動化系統設計原則

a)遵循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滿足GB/T13729、GB/T15153.1、DL/T614的要求。
b)廠站端應隨發電廠、變電所的設計統一進行,滿足調度自動化規劃和系統設計的要求。
c)變電所、集控站及發電廠新、改、擴建時,調度端系統的增加或變化部分應同步設計。
d)調度自動化系統的主要設備和通道應採用冗餘配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