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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價總價合同

鎖定
調價總價合同是指在報價及簽訂合同時,以招標文件的要求及當時的物價計算總價合同,並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價款不再調整,合同總價是一個相對固定的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由於通貨膨脹而使工料成本大大增加,則可對合同總價進行相應的調整。但需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調價條款:由於通貨膨脹引起工程成本增加達到某一限度時,合同總價應相應調整。
中文名
調價總價合同
定    義
當時的物價計算總價合同
特    點
可變性
應    用
可以規避風險

目錄

調價總價合同含義

調價總價合同包括兩層含義,其一是合同價是總價,其二是這個總價是可以調整的,調整的條件需要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例如可以約定,當工程材料的價格增加超過3%時,工程總價相應上調1%。這種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通貨膨脹這一不可預見的費用因素的風險,承包人承擔其他風險。一般工期較長的項目,採用可調總價合同。 [1] 

調價總價合同不同點

調價總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風險作了分攤,發包方承擔了通貨膨脹的風險,而承包方承擔了合同實施中實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變化帶來的風險。
由於合同中列有調值條款,所以調價總價合同適用於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明確、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
參考資料
  • 1.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編委會.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5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