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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信

鎖定
誣告信是以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實陷害他人為內容的向司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投訴的信件。其目的在於使無罪者入於罪、輕罪者入於重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投寄誣告信構成誣告罪。 [1] 
中文名
誣告信
定    義
以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實陷害他人為內容的向司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投訴的信件
依照刑法第138條規定,凡犯本罪的,參照所誣陷的罪行的性質、情節、後果和量刑標準給予刑事處分。國家工作人員犯誣告罪的,從重處罰。認定誣告要極為慎重。非有意誣告,錯告或檢舉失實者不能構成誣告罪。 [1] 
參考資料
  • 1.    劉建明,王泰玄等.宣傳輿論學大辭典:經濟日報出版社,1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