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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論
(布龍菲爾德著語言學著作)
鎖定
《語言論》是美國語言學家布龍菲爾德的著作,首次出版於1933年。
- 作品名稱
- 語言論
- 外文名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Language
- 作 者
- 〔美〕布龍菲爾德
- 首版時間
- 1933年
- 類 別
- 語言學著作
- 字 數
- 697千字
語言論內容簡介
《語言論》全書共分28章,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1—16章)屬共時語言學,後半部分(17—28章)屬歷時語言學。從後半部分(包括語言地理學、比較法、語言演變等)可以看出布龍菲爾德在歷史比較法等傳統語言學方面的修養和功夫很深。在這些方面,他作了精闢的論述。而他自己的觀點主要表現在前半部分,尤其是關於語音(5—8章)和語法(10—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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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論作品目錄
第一章 語言的研究 第二章 語言的用途 第三章 言語社團 第四章 世界上的語言 第五章 音位 第六章 音位的類型 第七章 音位的變異 | 第八章 語音結構 第九章 意義 第十章 語法形式 第十一章 句子類型 第十二章 句法 第十三章 詞法 第十四章 形態類型 | 第十五章 替代法 第十六章 形類和詞彙 第十七章 文字記載 第十八章 比較法 第十九章 方言地理學 第二十章 語音演變 第二十一章 語音演變的類型 | 第二十二章 形式頻率的波動 第二十三章 類推變化 第二十四章 語義變化 第二十五章 文化上的借用 第二十六章 親密的借用 第二十七章 方言間的借用 |
語言論創作背景
布龍菲爾德的早期著作《語言研究導論》(1914年出版),立足於心理學來闡釋語言。1933年《語言論》出版,這時,他已從構造心理學轉到行為主義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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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出版的《語言論》是布龍菲爾德1914年寫的《語言研究導論》的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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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論作品思想
該書篇幅較長,內容較為豐富。作者指出:“語言在人們生活裏起着重大的作用。也許由於太平淡無奇了,人們對語言很少注意。”雖然人類對語言的零星研究可以上溯到兩千年以前,但用科學的方法仔細而詳盡地觀察研究語言。還是近百年以來的事。該書作者回顧了歐洲語言學的歷史,指出語言學這門科學目前還處在萌芽時期。布龍菲爾德説,語言可以在一個人受到刺激(S)時讓另一個人去作出反應(R)。他從刺激一反應這一角度給語言下定義。他指出,“勞動分工以及人類社會按分工原則進行活動,都依靠語言。”而依靠言語相互交往的一羣人,叫做一個言語社團。世界上最大的言語社團無疑是漢語北方方言社團,粵語方言也是一大言語社團。英語可列為第二大的言語社團,俄語第三,德語第四。但這些數字不十分確實,因為言語社團本身的性質使人很難確定哪些人居於同一個言語社團,而且還要考慮到方言的問題。在複雜的言語社團裏,主要的言語類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書面標準語,(2)口頭標準語,(3)地方標準語,(4)次標準語,(5)地區方言。布龍菲爾德把言語行為分成了三件連續發生的事情:即説話人的情境、他所發出的語音對聽話人的耳膜的衝擊以及聽話人的反應。因此,語言學包括兩項主要的研究:一是語言學,考察説話人的發音動作、聲波和聽話人的耳膜活動;二是語義學,研究某種語音在什麼情境裏發出,使得聽話人作出什麼反應,説明發音、聲波、耳膜活動這些語言要素跟意義要素的關係。語音學有兩類,一類是不涉及意義的,一類則研究有意義的語音,前者是實驗語音學,後者是音位學(或實用語音學)只有考慮意義,人們才能認識一段話語的區別性特徵,在純粹語音學的平面上,人們無法認識這些東西。區別性特徵的最小單位就是音位。音位的主要類型有:噪音,包括閉塞音,顫音,摩擦音;樂音,包括鼻音、邊音、元音。音位還有變異現象。布龍菲爾德強調:“只有語言裏的音位對於這種語言的結構是有關的——也就是對這種語言的功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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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很重視區別特徵,他指出“凡是沒有把區別性特徵跟非區別性特徵區別開來的描寫很少告訴人們或者根本就不能告訴人們某一語言結構的情況。”在語言中出現的任何音位的組合都是在這個語言裏能發音的,這就是語音形式;具有意義的語音形式是語言形式。語言形式的意義是指説話人發出語言形式時所處的環境和這個形式在聽話人那兒所引起的反應。一種語言的描寫應從音位學開始,然後是語義學,其任務是説明什麼意義附着在不同的語音形式上,它包括兩部分:語法和詞彙。在每一種語言裏,各種形式的有意義的配列構成了這種語言的語法。語言形式的配列方式大約有四種:(1)詞序,(2)變調,(3)變音,(4)形式的選擇。語法配列的簡單特徵就是語法特徵或稱語法單位。一組語法單位或單個語法單位作為語法配列出現,就是結構形式。結構形式加上它的意義就構成語法形式。語法形式有三大類:句型、結構和替代。在詞彙形式裏,最小的有意義的單位是語素,語法形式裏最小的意義單位叫作語法元素。布龍菲爾德指出,在任何話語中,一個語言形式如果作為某個較大形式的一個成分出現,人們就説前者處於內部位置;否則就是處於絕對位置,也就是自成一個句子。這就是説,句子是獨立的語言形式,它不能用任何語法結構包括到任何更大的語言形式中去。傳統的方式是把語法分為句法和詞法。在句法部分,作者提出了向心結構和膏心結構這兩個概念。並指出,“任何有意義的、重複出現的這些成套的語法單位(簡稱'法位')就是句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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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根據直接成分來給詞分類:A.次要詞:1.複合詞,2.派生次要詞;B.基本詞:1.派生基本詞,2.語素詞。直接成分的原則還引導人們觀察組成成分的結構次序。而根據組成成分的性質可以區分三種結構類型:複合結構、次要派生結構和主要派生結構。作者還闡述了詞彙特徵和語法特徵的對比關係:(1)語言信號中沒有意義的最小單位是語位:(2)語言信號中有意義的最小單位是義位;(3)語言信號中有意義的或複雜的單位是語言形式。詞彙形式的功能決定於選擇的語法單位,這些語法單位共同組成了語法形式。具有任何共同功能的詞彙形式屬於同一個形類。布龍菲爾德指出:“一種語言的力量或説財富,就在於它的詞素和語法元素(句型、結構和替代)。”作者談到語音演變時指出:”語音演變的過程是從來不能直接觀察的。”歷史語言學取得進展的第一步就是找出始終一致的語音對應條例。另外,作者還介紹了語音演變的類型、類推和借用、方言地理學等內容。作者最後總結道:“語言學的方法和成果,雖然活動範圍還很有限,跟自然科學也相彷彿,後者是科學最富有成效的領域。語言研究也許能幫助去了解和控制人類的事態,這只是個遠景,但並不是無限地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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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論作品影響
布龍菲爾德以其代表作《語言論》奠定了他在美國乃至世界語言學史上的地位,使他成為語言學發展史上的一位里程碑式的人物。《語言論》,因為材料充實,方法嚴密,在此後的20年間成為美國語言學家的必讀書。他的語言觀在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對大多數美國語言學家的態度和看法起着支配作用,一大批語言學家聚集在“布龍菲爾德語言學”的大旗之下,形成了一個“布龍菲爾德學派”,至此美國描寫語言學達到頂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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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論出版信息
語言論作者簡介
布龍菲爾德(1887—1949),語言學家,美國結構主義語言學的奠基人。1887年4月1日出生於美國芝加哥,1906年畢業於哈佛學院,1909年在芝加哥大學獲博士學位。布龍菲爾德從研究日耳曼語系和印歐語系入手,繼而研究了普通語言學和阿爾表琴語等語言。他曾在俄亥俄州大學、芝加哥大學等校任教授,最後執教於耶魯大學,並任該校高級語言學教授。1921—1927年,他在俄亥俄州大學教書G.M.博林、E.H.斯特蒂文特兩人聯名倡議設立美國語言學會。1924年這個學會成立,次年出了會刊《語言》,從此語言學在美國的地位蒸蒸日上,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他與行為主義心理學家A.P.韋斯互相影響,使韋斯相信,人類的行為不能與一般動物同樣看待,人類有語言,其行為以語言為基礎,而一般動物沒有語言。他還認為,人類行為(心理)既然以語言為基礎,那麼解釋語言現象就再也不能求助於心理,而要在物理世界中找原因,這就是所謂“物理主義”,這種語言學理論的根源,是哲學上的邏輯實證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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