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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學

鎖定
語法學是研究語言的結構法則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語法研究的種類與理論可作不同的分類。就時限可分為歷時語法學和共時語法學;就社會目的可分為規範語法學和描寫語法學;就教育目的可分為研究語法學和教學語法學;就方法可分為傳統語法學、結構主義語法學、轉換——生成語法學、系統功能語法學等;就範圍可分為普遍語法學和語別語法學。 [1] 
中文名
語法學
外文名
syntax
定    義
研究語言的結構法則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
語    法
源氏物語,工農系統語法學,服務業系統語法學。

語法學語法學流派

傳統語法(Prescriptive Grammar) [2]  ,又叫學校語法,規範語法。把語法分為詞法和句法以詞法為主、劃分詞的主要依據形態變化、注重典範書面語的研究。
描寫語法(Descriptive Grammar) [2]  ,又叫結構語法,是在對傳統語法批判的基礎上形成的區分語言和言語,語言的共識和歷時、認為語言是一個結構系統、強調語言結構的層次性,提出直接成分分析法分析句法結構。採用歸納法,提出依據分佈和替換劃分詞類。強調語言的實際運用而非運用方法 [2] 
生成語法(Generative Grammar)又叫轉換語法或形式語法區分語言能力和語言運用、把語言結構分為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提出語法規則是自足的。生成語法是由喬姆斯基在上世紀50年代提出的理論,強調研究人類語言共有的普遍性特徵(Universal Grammar, 又稱UG) [3] 
功能語法致力於澄清形式與功能的關係,以自然語言的功能觀為基礎,注重語言在交際中的作用、區分語義功能句法功能和語用功能重點研究語義層面的概念、人際、語篇三大元功能和詞彙語法層面的單位類別結構等範疇。
認知語法(Cognitive Grammar)否認語法具有自足性,認為認知和語義是語言形成其句法構造的內在動因、指出人類認知具有共通性和差異性。

語法學社會語法學簡述

社會語法學(Sociogrammar)是當代語言學最前沿的分支學科之一。它以生成語言的社會程序作為研究對象,運用非理想化的內省方法,注重對自然語料進行社會化處理和結構化處理,以程序為本位,以解釋為研究取向。
語法是生成語言的社會程序,遭受句(如“王冕七歲上死了父親”)中的“遭受”類動詞移位迫使“遭受”的主要相關成分成為句末信息焦點,生成程序是所有權原則。小稱是一種藉助形態而表小的語義特徵,其形態標記主要有重疊、音變、詞綴等三種,生成程序是突顯原則。“老+X”構式的構義是增加共勢量,生成程序是勢參數設定。當一個方位詞用於表示社會文化意義時,它就是社會方位詞,其生成程序是基於像似原則的社會性隱喻。句中語氣詞放大相關成分之間的形式距離,象徵着人際距離的擴大,生成程序是結構像似原則。“的”字短語、“不+程度副詞”、“有+光桿名詞”的生成程序分別是所有權原則、勢參數設定和麪子原則。當代女性語體“好恐怖喲”是弱勢心理因素所致,“然後……然後……”是話語邏輯性的結果。處置式表示“顯性處置”義,可以增加權勢量,生成程序是結構像似原則。變位句的生成程序是“語境像似動因”。話語的社會性就是話語語法。會話結構可以分為“成話”、“持話”和“除話”三個階段。中國式的合作原則包括貴言、美言、應言和下言。話語的“意義框架”以語境化線索作為自己的表徵。
參考資料
  • 1.    彭漪漣.邏輯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4年12月
  • 2.    Andrew Carnie.Syntax: A Generative Introduction, 3rd Ed.:Wiley-Blackwell,2013:31
  • 3.    Andrew Carnie.Syntax: A Generative Introduction, 3rd Ed.:Wiley-Blackwell,2013:Chapter 1: Generative Gram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