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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奧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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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奧蒂斯James Otis(1725年2月5日-1783年5月23日)美國獨立戰爭前準備階段的政治家,他系統的闡述了18世紀60年代殖民地居民在英國統治下的苦難。
中文名
詹姆士·奧蒂斯
外文名
James Otis
出生日期
1725年2月5日
逝世日期
1783年5月23日

目錄

詹姆士·奧蒂斯簡介

詹姆士·奧蒂斯James Otis(1725年2月5日-1783年5月23日)美國獨立戰爭前準備階段的政治家,他系統的闡述了18世紀60年代殖民地居民在英國統治下的苦難。

詹姆士·奧蒂斯生平

小奧蒂斯是馬薩諸塞州知名人士老詹姆斯·奧蒂斯之子,1743年畢業於哈佛大學,於1750年在波士頓開始他的律師生涯。十年後,他成為國王在附屬海事法庭上的總辯護律師,那時英國政府授權海關官員可以在任何人的屋裏搜查走私物品。奧蒂斯不想監督執行這些命令,他辭掉職務,並於1761年2月在法庭辯論反對這些“搜查令狀”。由於那時沒有反對這些法令的法律依據,奧蒂斯雄辯地堅持説這些法令粗暴地踐踏了人民的自由。當時年僅二十五歲的約翰·亞當斯參加了這個訴訟程序,他後來寫道,奧蒂斯是“一團火焰!美國獨立就是在那個地方,那個時候誕生的;愛國者和英雄的種子就是在那個地方,那個時候播下的。反對大不列顛蠻橫無理的要求的第一個行動就是在那個地方,那個時候發生的”。雖然奧蒂斯敗訴了,但英國政府撤回了“搜查令狀”。
這些事件之後,奧蒂斯成了一個主要的政治活動家。在許多年裏,他的演講和文章在殖民地廣為流傳。他的話經常被引用。在英國議會,他也經常遭到譴責。“徵税而不準選舉代表是暴政。”這句話通常認為是他講的。
奧蒂斯於1761年5月當選馬薩諸塞州議員,此後在他身體健康的日子裏,差不多每年連選連任,1762年9月,他發表了《為馬薩諸塞灣外省眾議院行為之辯護》,為眾議院指責總督要求他們支付艦船費用而辯護,這些船隻的派遣雖然為了反對法國私掠船而保護新英格蘭的漁場,但並不是他們批准的。
他起草各項文件,向殖民地提出為了共同的事業而徵兵;他並將這些文件交給英國政府,以維護殖民地居民的權利,陳述他們的苦情,他在推動和指導自由事業方面,在英國所起的作用也是普遍感知和公認的。
在1769年以前,很少有美國人像他這樣在英國議會和報刊上經常加以援引,加以譴責或表揚。他是參加1765年在紐約舉行的反印花税法大會的代表,成為會上引人注目的代表,並參加致英國下院書起草委員會的工作。1766年當選為議院議長,但這一選擇被英王任命的總督所否決,
1769年,一個英國軍官在奧蒂斯頭部猛擊一拳,使他患了精神病,奧蒂斯的職業生涯突然就這樣終止了。他以後只是偶爾清醒,他常對別人説,他希望用一次雷電來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個願望終於實現了。當他在一間低矮的農舍走廊裏與家人和朋友交談時,雷電擊中了農舍的煙囱。火球沿着煙道進入走廊,並跳到奧蒂斯身上把他擊死,但他身上沒有留下任何傷痕,屋裏的其他人也都安然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