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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賦欲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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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賦欲麗,中國古代文論的一種觀念。該詞出自魏文帝曹丕在《典論·論文》。 [1] 
中文名
詩賦欲麗
出    處
《典論·論文》
出處
魏文帝曹丕在《典論·論文》中對詩、賦這一類文體創作風格的要求。“麗”,就是偶麗、華美的意思,主要指作品聲韻、辭藻的對偶和優美。所謂“詩賦欲麗”,意即寫詩作賦應該注意聲韻的和諧、文辭的華麗。
《典論·論文》中把當時的文體分成“奏、議”、“書、論”、“銘、誄”、“詩、賦”四類(即“四科”),並分別概括了每一類文體所應具有的風格。文中説:“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意思是説,寫奏、議,應該做到典雅純正;寫書、論,應該注意條理分明;寫銘、誄,應該做到實事求是;作詩、賦,應該注意偶麗華美。這是從形式上強調詩和賦的體裁特點。對實用文體和純文學文體已有了明確的意識和劃分,並認為純文學更應該注重語言形式上的美。中國古人對純文學的認識,一開始主要是從它們的形式特徵上來着眼的,曹丕的論述代表了當時人們對純文學的認識角度。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