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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萬里行

鎖定
詩歌萬里行品牌為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申報的自主品牌知識產權 [1]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通過。 [1]  主營業務是學校(教育); 教育; 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 安排和組織會議; 流動圖書館; 圖書出版; 除廣告以外的版面設計; 節目製作; 文娛活動; 為藝術家提供模特 [1] 
中文名
詩歌萬里行
國際分類
41 [1] 
申請人地址
北京朝陽區金台西路2號21樓5門407室 [1] 
註冊公告期號
1337 [1] 
申請日期
2011年09月28日 [1] 
代理/辦理機構
中金世家(北京)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 
初審公告日期
2012年08月27日 [1] 

詩歌萬里行宗 旨

“詩歌萬里行”文化品牌以“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宗旨,通過一系列詩歌採風、創作、交流活動,弘揚民族文化、傳播中華文明。 [2] 
“詩歌萬里行”自2013年開始啓動走進“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和地區,先後走進英國劍橋大學、法國巴黎、羅馬尼亞雅西市、津巴布韋、南非、越南胡志明市、斐濟、泰國清邁、老撾烏多姆賽、印度、斯里蘭卡等十多個國家 [2] 

詩歌萬里行品牌概況

“詩歌萬里行”項目於2004年7月1日在屈原故里湖北省秭歸縣啓動。 [2] 
“詩歌萬里行”項目,與具有法人資格的詩報刊單位進行正常的業務合作,共同簽署協議成立項目“組委會”,聯合舉辦詩歌萬里行採風創作交流活動。 [2] 
“詩歌萬里行”項目,不招收會員、不收取會費,為協議單位的編輯與作者,以及邀請的藝術家們深入基層、體驗生活創造機會和條件 [2] 
“詩歌萬里行”項目,先後與中國詩歌學會、各家詩歌報刊網絡等獨立法人單位簽署合作協議,今後將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合作,為弘揚民族文化、傳播中華文明,積極進行探索和實踐。 [2] 

詩歌萬里行維權經歷

2018年8月,原告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被告鄭正西針對“詩歌萬里行”活動的名譽權糾紛一案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如下:被告鄭正西向原告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賠禮道歉,賠償原告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50000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