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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北魏王朝由京師平城向全國各地推廣的養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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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北魏王朝由京師平城向全國各地推廣的養老保障制度》,歷史學者李大鈞所著之論文。
中文名
試論北魏王朝由京師平城向全國各地推廣的養老保障制度
作    者
李大鈞
關鍵詞
北魏王朝,京師平城等
類    型
論文
試論北魏王朝由京師平城
向全國各地推廣的養老保障制度
李大鈞1 李大宏2
(1 大同市伊斯蘭教協會 2大同市政協文史委 山西大同 037006)
摘 要:北魏王朝在平城設立京師後,創立並實行了養老保障制度。其後這項制度在京師平城逐步完善,發展為北魏王朝的國策。孝文帝拓跋宏執政後,養老保障制度逐漸推廣到全國許多地區,深得北朝人民的擁護,對於穩定社會,民族和諧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通過不斷試行和完善養老保障體制,魏都平城發展為南北朝時期我國最早實現養老保障的地區。近1個世紀裏,京師平城始終引領着全國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制度的形成、國策的建立。
關鍵詞:北魏王朝,京師平城;養老保障;制度推廣;社會和諧;
敬老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千百年來在中華大地上不斷髮揚光大。崇尚孝道的各族炎黃子孫,把養老敬老納入到古代行為準則“忠孝”的範疇嚴加恪守,從而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魏書》有關鮮卑統治集團重視忠孝的內容始終貫穿全書,其中有關實施養老的記載更是重點突出了孝道的理念。這就是本文需要着重論述的北魏王朝於平城建都的近一個世紀中,由京師平城開始實施並逐漸推廣到全國各地的養老保障制度。
古代的養老保障事務似乎並不那麼特別引人注目,它不像現代養老保障機制那樣,既具有穩定的職工退休制度,又具有完善的養老保障手段。然而北魏王朝能夠在古代的經濟條件下,發展起較為有效的養老保障制度,尋找到許多解決養老保障事務的辦法,建立起從京師到地方的養老保障體系,也頗難能可貴。特別是北魏京師平城在其時發展為我國最早實施養老保障的地區,並且在實施這一制度的近百年時間裏引領着全國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尤為耐人尋味。因之探討北魏平城時期有關養老敬老事務的諸多史料,或者對我們有所啓迪。
北魏王朝建立之初,我國北方地區正處於戰爭狀態,青壯年被大批徵召投入戰事,留在地方上的老齡人口,撫養問題相對突出。天興元年(398)是北魏王朝議定國號、定都平城的一年,就在這時,道武帝拓跋珪發佈了“民有老不能自存者,詔郡縣賑恤之。”的通令,對自身無力保障生活來源的老年人,指令地方政府給予關照。這是拓跋鮮卑建國後有關養老保障的第一步舉措,對於緩解老齡人口的社會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
為了加快推進相關養老事務,進一步把敬老養老作為一項強化統治的重要內容來實施,道武帝緊緊抓住崔玄伯這個敬老養老的典型,給予特別的褒獎:“及車駕還京師,次於恆嶺。太祖親登山頂,撫尉新民。適遇玄伯扶老母登嶺,太祖嘉之,賜以牛米。”繼而通過這一典型個案,大力弘揚敬老養老的美德:“母年七十,供養無重膳。太祖嘗使人密察,聞而益重之,厚加饋賜。”
然而,北魏道武帝從天興元年(398)開始實施的養老保障制度,並沒有從皇室財政拿出錢糧、撥出專款來賑恤貧困老人,而只是號召地方上來安撫沒有生活來源的老年羣眾,以達到穩定社會局勢的目的。北魏王朝中央政權作出的賑恤決定,之所以要由地方政府來買單,説到底還是北魏王朝中央財政資金匱乏,無力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因此只得號召地方政府,儘可能地對老年人的生存給予關照。
北魏太宗明元帝拓跋嗣和世祖太武帝拓跋燾時期,在弘揚中華孝道文化,扶養孤老方面,也對處於弱勢羣體的老年人,進一步採取了一系列撫卹措施。如明元帝神瑞二年(415)“親見長老,問民疾苦,復租一年。” “問百年,訪賢俊,復田租之半。”泰常七年(422)“見耆年,問其所苦,賜爵號。”太武帝太延元年(435)春二月庚子“詔長安及平涼民徙在京師,其孤老不能自存者,聽還鄉里。”太延元年(435)十一月丙子“諸所過,對問高年,褒禮賢俊。”太延三年(437)二月乙卯,“存恤孤老,問民疾苦。”太平真君七年(446)二月丙戌“幸長安,存問父老。”太平真君六年春正月辛亥,“車駕行幸定州,引見長老,存問之。”太平真君十一年春正月乙酉“所過郡國,皆親對高年,存恤孤寡。”
此其間,由於連年戰事不斷,國家財力有限,面對各地相對突出的老齡人口問題,北魏王朝採取的只能是關心老人,體恤老人的一些優撫措施,還沒有真正形成一種養老保障制度或養老保障國策。
到了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時期,戰爭消耗逐漸減少,經濟條件有所改善。經過興安、興光、太安、和平各年間的發展與積蓄,北魏王朝的中央財政有了一定基礎。《魏書·高宗紀》記載有南北朝時期歷史學家魏收等人對拓跋濬的一段評説,比較清楚地道出了與之相關的時局:“史臣曰:世祖經略四方,內頗虛耗。既而國釁時艱,朝野楚楚。高宗興時消息,靜以鎮之,養威佈德,懷緝中外。自非機悟深裕,矜濟為心,亦何能若此!可謂有君人之度矣。”
為了妥善解決老齡人口的供養問題,文成帝拓跋濬於和平二年(461)由靈丘道赴中山(今河北定縣)、鄴郡(今河北臨漳)等地視察,沿途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傾聽老年人的心聲,瞭解老年人對社會的要求:“輿駕所過,皆親對高年,問民疾苦。詔民年八十以上,一子不從役。”
在和平四年(463)北魏王朝建國78週年的時候,一個以京師平城為試點的養老保障計劃浮現出來。《魏書·高宗紀》記載説:“四年春三月乙未。賜京師民年七十以上太官廚食,以終其年。”關於這一養老舉措,《魏書·食貨志》也作了同樣的記載:“和平四年春,詔賜京師之民年七十已上太官廚食以終其身。”
經濟發展起來的和平年間,鮮卑族統治者北魏高宗文成皇帝拓跋濬,出台了優待京師平城70歲以上老人到太官廚食(太官署掌朝廷供膳食之事)集中就餐的養老措施,保障京師老年人在有生之年不餓肚子。從《魏書》的這段記載來看,這次養老保障的覆蓋範圍是“京師之民年七十已上”,就是説只要在京師平城常住並年滿70歲的老人,都可以得到救助供養。“當時平城的人口很多,……共居住着鮮卑、漢、匈奴、羯、氐、羌、賓、高車、柔然、高麗等十幾個民族的人民100餘萬。”由此可以看出,這一時期得到供養的平城老齡人口或許不在少數。
此次完全由皇室財政負責包乾,撥出專款讓老人們安度晚年的創舉,使北魏京師平城70歲以上的老人們,真正享受到終身養老的待遇,從而使京師平城成為南北朝時期我國率先解決養老保障的地區。一般説來,太官署的伙食標準,高於當時全國的人均生活水準。70歲以上老人們能夠吃到的,估計不可能經常有大魚大肉,但總不至於老是粗茶淡飯、吃糠咽菜。因此可以説,北魏前期在京師平城為70歲以上老人們提供的“免費午餐”,開創了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的新模式。
顯祖獻文帝拓跋弘繼承和發揚了文成帝時期的養老國策,他在制訂與之相關的政策時説道:“今兵革不起,畜積有餘,諸有雜調,一以與民。”這一時期,京師平城在實施養老保障方面,始終走在全國的前列。
高祖孝文帝拓跋宏執政以後,從太和元年起對京師平城的老年人採取了一系列優撫措施,將北魏王朝的敬老養老事務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峯,京師平城一下子發展為全國實行養老保障制度示範的地區。
“冬十月癸酉,晏京邑耆老年七十已上於太華殿,賜以衣服。”這裏説得是北魏太和元年(477)農曆十月的一天,十幾歲的孝文帝拓跋宏,把京師平城70歲以上有名望的士紳,召集到皇宮太華殿中,與這羣老頭共進晚餐,舉杯暢敍。這個單純以年齡為界定依據,得到國家元首專門邀請並設宴款待、贈送衣服的事例,在此前的我國曆史上恐怕還不多見。有專家認為正是北魏孝文帝在京師平城開創的先例,激發了此後我國一些朝代競相舉辦“千叟宴”盛會的興趣。
同一天,魏孝文帝還頒佈了“七十已上一子不從役”的規定,旨在讓70歲以上老人的子女更好地履行照顧老人的義務。如果這個老人只生有一個兒子或只剩下一個兒子,他的這個兒子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的特殊待遇,免除徭役去專心孝敬老人。
太和三年(479)“十有一月癸卯,賜京師貧窮、高年、疾患不能存者衣服布帛各有差。”這一次的撫卹範圍,除繼續照顧京師平城的老年人之外,救助對象還增加了食不果腹、衣不避體的貧苦百姓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殘羣眾。
太和四年(480)“秋七月壬子,……詔會京師耆老,賜錦彩、衣服、几杖、稻米、蜜、面,復家人不徭役。”為了給老年人創造更好的生存環境,孝文帝拓跋宏親自接見了住在京師平城內德高望重的老年士紳,一一贈送給他們綢鍛、衣服、几杖、稻米、蜂蜜、麪粉等等高檔生活用品,並特許他們的家人不再承擔徭役。
太和十二年(488)正月“詔曰:‘鎮戍流徙之人,年滿七十,孤單窮獨,雖有妻妾而無子孫,諸如此等,聽解名還本。諸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如果説此前的一些撫卹政策,主要針對的是那些曾經給北魏王朝作出較大貢獻的“耆老”,那麼這一次的優撫對象則截然不同:被派駐到邊疆服役的軍士和流放到荒塞充軍的囚徒,年滿70歲的可以返回家鄉;被判處死刑的罪犯,因家屬年老無人贍養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社會上這樣一些下層人羣,因年齡關係也能夠得到優待,展現了北魏王朝敬老養老制度的又一進步。
太和“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始聽政於皇信東室。”七月“乙酉,車駕巡省京邑,聽訟而還。”“八月壬辰,議養老,又議肆類上帝、禋於六宗之禮,帝親臨決。”太和十五年(491)孝文帝拓跋宏獨力親政之後,首先在京師平城各地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其後在他親自主持的一次內閣會議上,直接將“養老”這一議題鮮明地明提上了議事日程。而且這次內閣會議的第一個議題,説的就是養老問題,而祭祀上帝、紀念祖宗的議題則被放在了後面。
在京師平城召開的這次劃時代的養老事務會議,更加明確了北魏王朝養老敬老的基本國策。此後的若干年間,在京師平城形成並施行多年的敬老養老制度,逐步推廣到全國的許多地區。
《魏書》記載:太和十七年(493)八月壬寅“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路見眇跛者,停駕親問,賜衣食終身。戊申,幸幷州。親見高年,問所疾苦。”九月戊辰“詔洛、懷、並、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太和十八年(494)正月癸亥“詔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八月丙寅“詔六鎮及御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無子孫兄弟,終身給其廩粟;七十以上家貧者,各賜粟十斛。又詔諸北城人,年滿七十以上及廢疾之徒,校其元犯,以準新律。事當從坐者,聽一身還鄉,又令一子撫養,終命之後,乃遣歸邊;自餘之處,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聽還。”十一月辛未“詔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十二月丁卯“詔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鰥老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緣路之民復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
以上司、肆、並、懷、洛、相、兗、豫、冀、定、郢州及北方六鎮,共轄有50多個郡,近300個縣,涉及現今的山西、河南、河北、山東、內蒙古等省區。這些地區的老百姓,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朝廷規定的養老待遇,頤養天年,可謂受惠多多。
北魏王朝遷都洛陽之後,繼續實行代京平城時的既定方針。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元宏面向全國發布了養老敬老的通令:“十有九年夏四月辛亥,詔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
把當時的這些規定變成現在的説法,就是10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縣團級待遇,9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三級待遇,8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二級待遇,7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一級待遇。貧苦老人有了爵位護身,當然不用再愁養老的問題了。
太和二十年(496)二月“詔畿內七十以上暮春赴京師,將行養老之禮。”此時,北魏王朝在全國實施養老保障的聲勢越來越大,孝文帝把洛陽附近地區70歲以上的老人們,集中在遷都不久的京師洛陽,召開養老保障事務的“誓師大會”,表明北魏王朝贍養和保障老年人的決心。
太和二十一年(497)九月丙申,詔曰:“哀貧恤老,王者所先,鰥寡六疾,尤宜矜愍。……年七十已上無子孫,六十以上無期親,貧不自存者,給以衣食;及不滿六十而有廢痼之疾,無大功之親,窮困無以自療者,皆於別坊遣醫救護,給醫師四人,豫請藥物以療之。”進一步把實施養老保障的年齡界線,由此前的70歲以上下調到60歲以上,對殘疾人的保障年齡也更加放寬。
根據以上史料,可以看出北魏王朝在實施養老保障方面,前後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天興元年(386)道武帝拓跋珪號召各地對老年人實施撫卹,當時國家財力有限,並沒有明確貧苦老人的保障程度及保障期限,加之北方一些地區尚處在戰爭割據狀態,因而實施的力度不是很大。
和平四年(463)文成帝拓跋濬以京師平城為試點,將當地70歲以上老人的養老撫卹標準,一下子提升到了終身保障的高度。經過若干年的鞏固與發展,這項制度得以長期確立。
孝文帝拓跋宏在前輩養老保障成果的基礎上,把養老事務搞得更加轟轟烈烈。在對知名士紳進行特別照顧的同時,對病殘老年羣眾也給予重點撫卹,尤其是對囚徒、罪犯等社會較為歧視的人羣,全都做出具體安排,使養老保障事務全面發展起來。這一時期還是養老保障制度由京師平城向全國推進的重要階段, 也是北魏王朝的既定方針由京師平城向新都洛陽過渡的歷史時刻。
100多年的時間裏,北魏王朝在京師平城創立並發展起來的養老保障制度,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傳承,上升到實施養老保障國策的高度,從而有效地弘揚了中華民族嚴格恪守“忠孝”的核心文化。
當北魏京師平城大行養老敬老之風時,同一時期的南齊政權卻與此形成鮮明對照。他們不但沒有在廣大南方地區推行養老保障制度,就連年齡在70歲以上的在京官員,也實行“一刀切”讓他們全部退職還家:“百官年登七十者,皆令致仕,並窮困私門。”相比之下,北魏拓跋王朝的做法要明智得多。
解決好老年人的問題,就等於解放了大批生產力。北朝百姓發展生產、送子參軍,努力回報社會,使北魏王朝發展成為南北朝時期較為強大的國家。河南人民出版社編輯出版的歷史小故事叢書《一位年輕有為的皇帝·魏孝文帝的故事》生動記述了魏孝文帝善待老人,壯士趙二虎年邁的母親感謝朝廷關照,送子加入南征隊伍。趙二虎被安排在前衞營先鋒官拓跋嵩部下,二人赤膊勇戰齊國名將莊丘黑,立了大功。
《魏書》還大量記載了北朝百姓擁護各級官員的事例:“父老詣闕乞庫汗為刺史者前後千餘人,朝廷許之。”“更滿還京,父老皆涕泣追送,若違所親。”“及赴中山,冀州父老皆送出西境,相聚而泣。”以上記述雖然只是對北魏時期某些當政官員的褒獎,但畢竟是在北魏王朝敬老養老的大氣候下,有眾多父老安享了温飽。他們才飲水思源,對那些不折不扣執行北魏王朝方針政策的官員表示衷心支持。
考究北魏後期出台的一些養老保障制度,不難看出其中有些難免流於形式。常言説得好:“人生七十古來稀”。毛澤東同志曾説過一句名言:“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 詼諧地講到老人們的正常壽命,一般不會超出八十歲以上太多。北魏王朝在當時的社會生存條件下,規定100歲以上老人可以享受縣令每日五斗米的待遇,其實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即便連90歲、80歲老人的待遇全部落到實處,受益的人們也不會很多。
當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我們國家正在努力做好職工以及社會的養老保險工作,北魏年間在京師平城實行並推廣到全國的養老辦法,或者能有一二可以借鑑的地方,以供我們參考。
參考書目:
魏書.卷2.帝紀第二.太祖紀.[M].中華書局
魏書.卷24.崔玄伯傳[M].中華書局
魏書.卷3.帝紀第三.太宗紀[M]中華書局
魏書.卷4上.帝紀第四上.世祖紀上[M].中華書局
魏書.卷4下.帝紀第四下.世祖紀下[M].中華書局
魏書.卷5.帝紀第五.高宗紀[M].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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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6.帝紀第六.顯祖紀[M].中華書局
魏書.卷7上.帝紀第七上.高祖紀上[M].中華書局
魏書.卷7下.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M].中華書局
南史.卷5.齊本紀下[M].中華書局
魏書.卷15.拓跋庫汗傳
魏書.卷16.拓跋渾傳
魏書.卷39.李韶傳
Discussion Beiwei dynasty recommended the regime of fostering the elderly from capital Pingcheng to all over the country
LI Da-jun&LI Da-hong
(1.Datong Islamic Association, 2.Datong parlimental Literary history Committee ,Datong,037006)
Abstract:After Beiwei dynasty establishmented capital in Pingcheng, they create and apply the regime of fostering the elderly. When XiaoWen emperor TuobaHong grasped power,regime of fostering the elderly came to recommend all over the country,beared up by The Bei dynasty people, and for stabilize society and national harmonious begeted active impact. through on the experiment and development, Beiwei capital Pingcheng became the initially fostering the elderly undertake area of The Nan Bei dynasty. In almost one century, Pingcheng lead the way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ndertaking of fostering the elderly all over the country.
Key words:Beiwei dynasty; capital Pingcheng; regime of fostering the elderly; recommend regime; Harmonious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