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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通知書

鎖定
詢問通知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在受理案件後,對於應當詢問的公民,依法通知其到指定處所進行詢問所用的書面通知。
一聯由五部分組成:一、標題;二、被通知詢問的原因;三、決定事項;四、套語“此致”和被通知人姓名;五、尾部,註明年月Et,加蓋院印,檢察員署名。二聯由四部分組成:一、標題;二、被通知人的基本概況;三、送達處所、時間、被通知人或代收人簽名、蓋章;四、尾部,註明年月日,附“備註”。(存根)一聯除標題外,填清辦理過程共13項後留存。 [1] 
參考資料
  • 1.    尹均生主編,中國寫作學大辭典 第三卷,中國檢察出版社,1998.5,第16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