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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復家

鎖定
詔復家,見於《漢書》,用於因罪過而失去封國爵位的功臣列侯後代,對這些列侯後代恢復以前的權益。
詔復家一説是給列侯後裔免除全家徭役;一説是免除賦役;又一説是恢復爵位。
中文名
詔復家
別    名
復家,詔爵復家
所處時代
西漢宣帝劉詢執政時期
含    義
①免除徭役;②免除賦役;③恢復爵位

詔復家歷史背景

漢高祖劉邦在位的十二年間,分封功臣列侯共計一百四十三名。 [7]  這些列侯的後人們在後續的傳承過程中,有部分後裔因犯了罪過而失去繼承權和封國。
到了漢武帝劉徹執政時期,為了加強統治、抑制地方兼併、再次分配土地資源,漢武帝對列侯後裔們實行了嚴苛的削藩奪爵的行動,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九月,列侯由於酎金奪爵的就有一百零六人 [8]  。以至於後來部分功臣的後代子孫甚至只有上造公士等低等爵位。 [1] 
漢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皇帝劉詢下詔給劉邦時期一百三十六家功臣列侯的子孫恢復權益,令他們按時奉祭先人,世世代代不要斷絕,而沒有子嗣的人家,就恢復其旁支子孫的權益。 [2]  [5] 
漢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開始對列侯後裔實行復家。《漢書·宣帝紀》記載復家人數有136家,而《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實際記載詔復家的人數僅有123人,清朝學者錢大昕認為功臣表有脱漏。 [4]  日本學者邊見統則認為,漢宣帝下令時閲覽“舊籍”尋找功臣後代和實際找到的功臣後代人數不符,所以造成了宣帝紀和功臣表記載的復家人數不同,當時實際找到的功臣後裔比“舊籍”記載的功臣後裔要少。 [9] 

詔復家相關解釋

“復家”有以下的考究及解釋:

詔復家免除徭役説

《中國歷史大辭典·秦漢史卷》:
復家,一説復即免除徭役,復家為免除全家徭役。《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元康四年,(曹)參玄孫之孫杜陵公乘喜,詔復家。”顏師古注引孟康曰:“諸復家皆世世無所與,得傳同產子。”可備一説。(黃金山) [6] 

詔復家免除賦役説

邊見統·《高祖系列侯與“復家”措施》:
宣帝在元康元年或元康四年對高祖功臣的子孫,採取了免除世代賦税徭役、認可祭祀繼承的措施,即“復家”措施。 [9]  [10] 

詔復家恢復爵位説

詔復家,是漢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事,而史表列在元康四年者,蓋倡始於元年,至四年才得一一施行耳。《漢書·宣帝紀》:“元康元年,復高帝功臣絳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孫令奉祭祀,世世勿絕,其毋嗣者復其次。” [4]  軑侯位次寫百二十,故於是時得詔復家。復家,就是孔子所談的“興滅國,繼絕世”之意。漢承秦制,雖廢封建,但自始至終,還是推行郡國並存的雙軌制,並沒有完全把“封國土,建諸侯”一掃而光。復家之家,即《史記》的“世家”之家的意思。《史記·吳太伯世家》《索隱》引董仲舒曰:“王者封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為家也。”《史記·三王世家》:“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而家皇子為列侯。”《索隱》:“時諸王稱國,列侯稱家也。這些,都是列侯稱家的例證。軑國在四世侯利秩(扶)時因罪國除,中間絕一世,到了漢宣帝元康元年,乃詔利蒼六世孫利漢復家,也就是恢復軑侯爵位的意思,因而在元康四年,實施復家,利漢遂以二十爵的第三級——竟陵簪褭晉升到第二十級的徹侯了。 [3] 

詔復家復家對象表

*“位次”表示始封者的高祖系列侯位次。
*“復家對象者”的“姓名”欄中的“——”表示不是“復家”措施的對象。另外,“世代”表示從始封者數出的“復家”措施對象的世代數,“本貫”、“爵位”表示“復家”措施對象的本貫、爵位。 [9] 
高祖系列侯位次對象一覽
位次
封號
始封者名
復家對象
備考
姓名
世代
本貫
爵位
1
蕭何
——
-
-
-
-
2
平陽
曹參
曹喜
七世孫
杜陵
公乘
-
3
宣平
張敖
張遂
玄孫
長陵
公乘
-
4
周勃
周廣漢
曾孫
槐裏
公乘
-
5
舞陽
樊噲
樊勝客
曾孫
長陵
不更
-
6
曲周
酈商
酈共
六世孫
長安
公士
-
7
某疵
——
-
-
-
-
8
汝陰
夏侯嬰
夏侯信
六世孫
長安
大夫
-
9
潁陰
灌嬰
灌匿
曾孫
長安
官首
顏師古稱官首是爵名
10
陽陵
傅寬
傅景
七世孫
長陵
士伍
-
11
信武
靳歙
靳安漢
六世孫
長安
上造
-
12
安國
王陵
王襄
玄孫
長安
公乘
-
13
棘蒲
柴武
柴嘉
曾孫
雲陽
上造
-
14
清陽
王吸
王充國
玄孫
長安
大夫
-
15
廣平
薛歐
薛去病
玄孫
長安
大夫
-
16
汾陰
周昌
周明
曾孫
沃侯國
士伍
-
17
陽都
丁復
丁賜
曾孫
臨沂
公士
-
18
曲城
蟲達
蟲宣
玄孫
茂陵
公乘
-
19
博陽
陳濞
陳壽
曾孫
茂陵
公乘
-
20
梁鄒
武儒
武充竟
六世孫
夫夷侯國
公乘
-
21
東武
郭蒙
郭廣漢
玄孫
茂陵
公士
-
22
蒯成
周緤
周禹
曾孫
長安
公士
-
23
都昌
朱軫
朱先
玄孫
昌侯國
公士
-
24
厭次
元頃
元世
六世孫
陽陵
公士
-
25
董渫
董詘
玄孫
平陵
公乘
-
26
城父
尹恢
尹殷
六世孫
新豐
簪嫋
-
27
阿陵
郭賢
玄孫
茂陵
-
28
召歐
召不識
玄孫
安陵
大夫
-
29
河陽
陳涓
陳元
玄孫
長安
公士
-
30
孔藂
孔宣
玄孫
長安
公士
-
31
陳賀
陳僑
曾孫
茂陵
上造
-
32
沛嘉
——
-
-
-
-
33
武彊
莊不識
莊仁
曾孫
長安
公乘
-
34
隆慮
周灶
周某
玄孫
陽陵
公乘
-
35
戴野
戴安昌
玄孫
長陵
上造
-
36
呂某
呂世
玄孫
茂陵
公士
-
37
海陽
搖毋餘
搖未央
六世孫
不更
-
38
高梁
酈疥
酈賜
玄孫
陽陵
公乘
-
39
柳丘
戎賜
戎元生
玄孫
長安
公士
-
40
斥丘
唐厲
唐廣意
曾孫
長安
公士
-
41
高宛
丙倩
丙齮
七世孫
高宛
大夫
-
42
樂成
丁禮
丁禹
七世孫
長安
公士
-
43
宣曲
丁義
丁年
曾孫
陽安
公士
-
44
魏其
周定
周廣世
玄孫
長陵
不更
-
45
昌武
單甯
單萬年
七世孫
陽陵
公乘
-
46
絳陵
華無害
華告
曾孫
於陵
大夫
-
47
曲逆
陳平
陳莫
六世孫
長安
簪嫋
-
48
東茅
劉釗
劉鹹
曾孫
嗣陽
公乘
-
49
復陽
陳胥
陳幸
曾孫
雲陽
簪嫋
-
50
猗氏
陳遬
陳胡
曾孫
猗氏
大夫
-
51
繒賀
繒賜
玄孫
茂陵
公大夫
-
52
傿陵
朱濞
朱言
曾孫
陽陵
公士
-
53
傅陽
周聚
周萬年
曾孫
長陵
公乘
-
54
平定
齊受
齊安德
玄孫
安平
大夫
-
55
故市
閻澤赤
閻章世
六世孫
長安
上造
-
56
襄平
紀通
紀萬年
玄孫
長安
簪嫋
-
57
汁邡
雍齒
——
-
-
-
-
58
柏至
許温
許建
六世孫
長安
公士
-
59
闢陽
審食其
審非
曾孫
茂陵
公乘
-
60
高景
周成
周賜
玄孫
長安
公大夫
-
61
安平
鄂千秋
鄂後
六世孫
大夫
-
62
張良
張千秋
六世孫
陽陵
公乘
-
63
南安
宣虎
宣護
曾孫
南安
簪嫋
-
64
平棘
林摯
林驩
曾孫
項圉
大夫
-
65
北平
張蒼
張蓋
六世孫
長安
公士
-
66
肥如
蔡寅
蔡福
曾孫
肥如
大夫
-
67
安丘
張説
張舜
六世孫
陽陵
上造
-
68
張平
張常
六世孫
長安
公士
-
69
朝陽
華寄
華定國
玄孫
奉明
大夫
-
70
秦同
秦壽王
玄孫
公士
-
71
空中同
空中武
玄孫
高宛
簪嫋
-
72
留勝
留定
曾孫
長安
大夫
-
73
寧陵
呂臣
呂得
玄孫
南陵
公大夫
-
74
祝阿
高邑
高弘
玄孫
長陵
上造
-
75
煮棗
革赤
革奉
玄孫
陽陵
大夫
-
76
陽成延
陽注
六世孫
公士
-
77
堂陽
孫赤
孫明
曾孫
霸陵
公乘
-
78
魏遬
魏都
玄孫
長安
公士
-
79
毛澤
毛景
玄孫
長安
公士
-
80
紀信
陳倉
陳千秋
六世孫
長安
公士
-
81
棘陽
杜得臣
——
-
-
-
-
82
高胡
陳夫乞
陳勝之
玄孫
長陵
公乘
-
83
陽河
其石
其益壽
六世孫
長安
官大夫
-
84
陳署
——
-
-
-
-
85
下相
泠耳
泠安
玄孫
長安
大夫
-
86
堂邑
陳嬰
陳尊
六世孫
霸陵
公士
-
87
新陽
呂青
呂陽
玄孫
長陵
大夫
-
88
營陵
劉澤
——
-
-
-
-
89
廣阿
任敖
任定
玄孫
廣阿
簪嫋
-
90
李必
李買之
玄孫
長安
公士
-
91
温疥
温福
玄孫
長安
公士
-
92
高陵
王周
——
-
-
-
-
93
武原
衞胠
衞堯
玄孫
公乘
-
94
吳房
楊武
楊談
霸陵
公乘
-
95
彊瞻
彊連城
六世孫
上造
-
96
汾陽
靳彊
靳忠
玄孫
長安
公乘
-
97
程黑
程弘
六世孫
長安
簪嫋
-
98
深澤
趙將夜
趙延世
玄孫
平陵
上造
-
99
宋子
許瘛
許迺
七世孫
宋子
大夫
-
100
閼與
馮解敢
——
-
-
-
-
101
中水
呂馬童
呂建明
七世孫
長安
公士
-
102
杜衍
王翳
王樂
曾孫
長安
大夫
-
103
赤泉
楊喜
楊孟嘗
玄孫
茂陵
不更
-
104
涅陽
呂勝
呂忠
六世孫
涅陽
不更
-
105
谷陽
馮溪
馮武
六世孫
谷陽
不更
-
106
甘泉
王竟
王昌
玄孫
長安
公士
-
107
須昌
趙衍
趙步昌
七世孫
長安
簪嫋
-
108
長脩
杜恬
——
-
-
-
-
109
盧卿
盧光
玄孫
上造
-
110
成陽
奚意
奚通
曾孫
陽陵
公乘
-
111
平州
昭涉掉尾
昭涉福
玄孫
不更
-
112
許倩
許任壽
六世孫
平壽
公士
-
113
黃極忠
黃調
六世孫
公乘
-
114
盧罷師
盧信
曾孫
霸陵
簪嫋
-
115
啓封
陶舍
陶元始
七世孫
長安
公士
-
116
臨袁
戚鰓
戚常
玄孫
官大夫
官如梁國的郎
117
和城
公孫耳
公孫廣意
曾孫
霸陵
公乘
-
118
東陽
張相如
張宣
六世孫
茂陵
公乘
-
119
陽羨
靈常
靈橫
玄孫
長安
公士
-
120
利蒼
利漢
六世孫
竟陵
簪嫋
-
121
平皋
劉它
劉勝之
七世孫
長安
簪嫋
-
122
土軍
宣義
宣寄
六世孫
阿武
不更
-
123
公上不害
公上常
玄孫
安陵
五大夫
-
124
陳錯
陳主儒
六世孫
茂陵
公乘
-
125
中牟
單父聖
單充國
六世孫
陽陵
不更
-
126
秘彭祖
秘政
七世孫
陽陵
大夫
-
127
劉廣
劉猛
玄孫
長安
大夫
-
128
上邳
劉郢客
——
-
-
-
-
129
朱虛
劉章
——
-
-
-
-
130
翟盱
翟光
玄孫
陽陵
公乘
-
131
慎陽
欒説
欒通
六世孫
長安
公士
-
132
期思
賁赫
賁充
玄孫
壽春
大夫
-
133
便
吳淺
吳長樂
玄孫
長陵
上造
-
134
義陵
吳程
——
-
-
-
-
135
劉襄
劉益壽
六世孫
長安
上造
-
136
沅陵
吳陽
——
-
-
-
-
137
陸梁
須毋
須聖
曾孫
酈陽
秉鐸
顏師古稱秉鐸是武功爵第6級
138
平都
劉到
劉如意
曾孫
長安
公乘
-
參考資料
  • 1.    〔漢書〕◎ 卷十六·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第四  .子夜星[引用日期2021-03-30]
  • 2.    班固·《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復高皇帝功臣絳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孫,令奉祭祀,世世勿絕。其毋嗣者,復其次。
  • 3.    王利器.《曉傳書齋文史論集》:試論軑侯利蒼的籍貫:香港中文大學,1989年:第155-156頁
  • 4.    王先謙·《前漢書補註》:《通鑑考異》雲:《功臣表》詔復家者,皆雲元康四年,其數非一,不容盡訛,蓋紀訛耳。錢大昕雲:“考《功臣表》諸功臣之後,詔復家者,實百二十三人,與紀人數不合,或表有脱漏矣。表稱元康四年,而紀書於元年,蓋有司奉詔檢校得實,請於朝而復之,非一時所易了,紀所書者,下詔之歲,表所書者,賜復之歲也。”先謙案:“錢説是。”
  • 5.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2-19]
  • 6.    中國歷史大辭典·秦漢史卷編纂委員會.《中國歷史大辭典·秦漢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0年6月第1版:第326頁
  • 7.    班固·《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後文功臣表》:漢興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陳之歲,初以沛公總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羽,即皇帝位。八載而天下乃平,始論功而定封。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
  • 8.    班固·《漢書·卷六·武帝紀第六》:九月,列侯坐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奪爵者百六人。
  • 9.    邉見統.高祖系列侯と「復家」措置.日本:學習院大學文學部研究年報(64),2017:27-58
  • 10.    邊見統·《高祖系列侯與“復家”措施》:本章將討論“復家”措施的內容、對象以及採取該措施的時期。首先,列舉了與“復家”措施相關的史料。【史料一】《漢書》卷八宣帝紀元康元年條:“復高皇帝功臣絳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孫,令奉祭祀,世世勿絕。其毋嗣者,復其次。”【史料二】《漢書》宣帝紀元康四年八月條:“又賜功臣適後黃金,人二十斤。”【史料三】《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序:“故孝宣皇帝愍而錄之,乃開廟臧,覽‘舊籍’,詔令有司求其子孫,鹹出庸保之中,並受復除,或加以金帛,用章中興之德。”【史料四】《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平陽侯曹參條:“元康四年,參玄孫之孫杜陵公乘喜詔復家。”(一)“復家”措施的內容根據上述史料確認“復家”措施的內容。首先,【史料一】講述了宣帝在元康元年(前65年)“復辟”高祖功臣的子孫136名,即免除賦役,進而繼承了祭祀。而且,正如“世世勿絕”所説的那樣,【史料一】中高祖功臣對子孫的賦役免除是由其子孫繼承的。【史料二】元康四年(前62年)八月,對功臣的繼承人賜予黃金二十斤。【史料三】講述了宣帝對高祖功臣的子孫的窘境表示同情,根據“舊籍”尋找功臣的子孫,免除賦役,賜予金帛的故事。雖然沒有具體的時期採取了這一措施,但是免除高祖功臣子孫的賦役這一點是指【史料一】的政策,另外賜予金帛這一點上,金帛和黃金雖然有區別,但可以認為是指【史料二】的政策。【史料四】講述了元康四年,平陽侯曹參六代的孫曹喜通過詔書免除了賦役。這裏引用了平陽侯曹參條,在《漢書》列侯表中共有125條同樣的文章,均在元康四年採取了這一措施。另外,在【史料四】中記載是“復家”,關於這一點孟康説:“諸復家皆世世無所與,得傳同產子。”根據這個,給曹喜們的賦役的免除被繼承給他們的子孫。也就是説,【史料四】的措施與【史料一】的政策內容相同。因此,關於允許對功臣的子孫免除世代賦役的時期,【史料一】作為元康元年,【史料四】作為元康四年不同,【史料一】、【史料四】和【史料三】免除賦役的部分敍述了同一政策。總的來説,宣帝在元康元年或元康四年對高祖功臣的子孫,採取了免除世代賦役、認可祭祀繼承的措施,即“復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