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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的條件

鎖定
註冊商標的條件,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符合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9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依此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 必須具有顯著特徵,能夠幫助消費者將這一標誌與商品或服務提供者及其商品或服務的特點等聯繫起來,便於識別;(2) 不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3) 不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標誌。 [1] 
中文名
註冊商標的條件
定    義
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符合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