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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顯純

(明末閹黨成員)

鎖定
許顯純(?-1628年), [2]  定興人,駙馬都尉許從誠之孫, [3]  明朝天啓年間閹黨成員, [4]  “五彪”之一。 [5] 
許顯純少時舉武會試,擢錦衣衞都指揮僉事。 [5]  天啓年間(1621年-1627年),加太子太保。許顯純雖略曉文墨,但生性殘酷,頻興大獄,善用毒刑,還偽造獄詞。許顯純秉承魏忠賢之意,掀楊漣、左光斗、魏大中、顧大章、周朝瑞、袁化中六君子之獄,周順昌、黃尊素、王之寀、夏之令等亦死其手。 [4] 
魏忠賢敗落後,進諫大臣交相彈劾田爾耕,田爾耕下獄被判死刑。明思宗崇禎元年(1628年)六月,許顯純也被處死。 [2] 
別    名
閹黨五彪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河北定興
逝世日期
1628年
主要成就
“五彪”之一
本    名
許顯純

許顯純人物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六月,東林黨楊漣被下鎮撫司詔獄審訊。許顯純將錦衣衞的諸多酷刑一一用於楊漣:用土袋壓,用鐵釘釘入楊漣耳朵,將鐵釘釘入其額頭……折磨得他遍體鱗傷,氣息奄奄。後來提審時楊漣被折磨得無法坐、立,許顯純便讓打手給楊漣帶上桎梏,拖他到堂上躺在地下受審。楊漣仍不屈服,在獄中寫下《絕筆》,繼續陳述“移宮案”的真相,痛斥魏忠賢紊亂朝綱。魏忠賢得知後氣得七竅生煙,令許顯純立即殺掉楊漣。
天啓五年(1625年),遼東經略熊廷弼因遼東、廣寧相繼陷於清軍手中,被捕入獄。東林黨人曾多方營救熊廷弼。在魏忠賢的授意下,閹黨官員逮捕了奔走營救熊廷弼的中書舍人汪文言。逼他誣陷楊漣、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等人接受了熊廷弼的賄賂,以此激怒明熹宗朱由校,陷東林黨人於死地。汪文言寧死不願誣陷東林黨人。北鎮撫司許顯純殺害汪文言,順承魏忠賢意,編造了他的口供:誣楊漣受賄2萬兩,左光斗2萬兩,魏大中3000兩,周朝瑞1萬兩,袁化中6000兩,顧大章4萬兩,而行賄者竟是——已處決的熊廷弼
同年五月,魏忠賢矯命逮捕了上述6人,下詔獄(北鎮撫司)。魏忠賢授意許顯純嚴加拷打。許顯純對6人施以酷刑,三日一打、五日一刑,“六君子”三木鎖身、五刑俱嘗,直至血肉橫飛、肉腐蛆生。後,楊漣、左光斗、周順昌黃尊素、王之寀、夏之令等十餘人皆死其手,又捏造供狀。《明史》稱“每讞獄,忠賢必遣人坐其後,謂之‘聽記’。其人偶不至,即袖手不敢問。”崇禎元年魏忠賢閹黨覆滅,許顯純被斬。

許顯純軼事典故

明末天啓年間,太監魏忠賢專權,獨攬朝政,排斥異已,一批正直朝官被捕被殺,接連釀成震驚中外的“六君子”、“七君子”慘案。黃宗羲父親黃尊素就是被冤殺的“七君子”之一。黃宗羲見父親被害,為國憂家仇而發憤讀書。明以前二十一史以及諸子百家俱已瞭然胸中。十九歲那年,聞説崇禎接位,便草擬了向朝廷訟冤的奏疏,辭別故里,隻身赴京申雪冤屈。
這時,朝廷已將魏閹一黨伏法。黃宗羲便上疏朝廷,請求追究魏黨餘逆。於是朝廷下旨刑部,究治許顯純、李實一夥。
這天,刑部大堂大開正門,審訊許顯純、李實,旁聽百姓成千成萬,黃宗羲也在其中,可是,刑部礙於許顯純是孝定李太后的外甥,問案軟弱無力。許顯純在鐵證面前仍是百般狡賴。黃宗羲見此忍無可忍,大吼一聲:“逆黨!你害死我父,鐵證如山,還敢狡辯!”從袖中抽出鐵錐,猛刺許顯純道:“我看你從實招與不招!”錐鋒至處血流遍地,嚇得許顯純跪地叩頭:“願招!願招!”可是,許顯純寫了招狀後,仍有恃無恐,他對刑部道:“下官雖屬逆黨,誣害同僚,罪有應得。但下官乃系皇親國戚,朝廷曾有議親之律,自應得到免罪。”刑部大員見説,只是“這個這個”地支支吾吾説不出話來。
黃宗羲見狀,便向刑部申訴道:“許顯純與魏逆勾結,連成死黨,喪盡天良,滿朝忠良盡死其手,實為謀逆大罪。謀逆連朱高煦朱宸濠這種皇親都難逃一死,何況外戚?大人自宜為國除奸。倘若放虎遺患,百姓怎能答應,後果那堪設想!”
刑部見黃宗羲説得慷慨激昂,句句是理;又見眾學子、百姓怒目如火,便也壯了膽量,判決許顯純、李實同處斬刑。 [1] 
當天深夜,黃宗羲正在燈下看書,只聽一陣篤篤叩門聲。他開門一看,只見一個人如鬼影般閃了進來,對黃宗羲道:“我是你父昔日同僚,亦是李實之友。他家託我帶三千黃金給你,以補當日誣害你父罪過,只望你勿再追究李實之罪。”説罷,提上金來。
黃宗羲一推黃金,説:“這三千兩黃金能買屈死的冤魂嗎?能買國泰民安嗎?李實罪有應得,欲想僥倖,休想!請!”立即把那人連同黃金推出門外。然後,他奮筆疾書,把當晚之事,寫了一本奏章,向朝廷揭露李實欲施賄賂之罪。朝廷准奏,下旨刑部複審,追究李實賄賂罪。大堂上,李實還想狡辯,忽見黃宗羲從袖中抽出利錐,嚇得連喊:“願招!願招!”
許顯純與李實斬首之日,黃宗羲偕同被害朝官子弟,設祭獄門,祭奠忠魂。一時間,香煙繚繞,哭聲震天。

許顯純影視形象

1971年台灣《俠女》,韓英傑扮演許顯純。
2014年內地《繡春刀》,李洪濤扮演許顯純。
參考資料
  • 1.    《黃梨洲先生年譜》捲上:崇禎元年戊辰,公十九歲,袖長錐,草疏入京頌冤……先是忠端公三劾魏奄,奄恨甚,嗾曹欽程參之削籍,後訛言繁興,謂三吳諸君子謀翻局,忠端公用織造奄李實為張永授以秘計。魏奄大懼,使人噍李實,令出疏自解,實遂以講學興大獄,而忠端公被禍。至是公頌冤至京,則魏奄已磔,有詔死奄難者贈官賜祭,葬錄後如例。公上疏謝恩,並請殛逆黨曹欽程、李實等。得旨:刑部作速究問。五月,刑部會訊許顯純、崔應元,公對簿,出所袖錐,錐顯純,流血被體,顯純自訴為孝定皇后外甥,律有議親之條。公謂:“顯純與奄構難,忠良盡死其手,當與謀逆同科。夫謀逆,則以親王高煦、宸濠,尚不免於戮,況皇后之外親乎!”卒論二人斬,妻子流徙。公又揕應元胸,拔其䰅歸,而祭之忠端公神位前。
  • 2.    門巋主編,二十六史精粹今譯,續編[M],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2.10.第1436年
  • 3.    許嘉璐主編;章培恆,喻遂生分史主編,二十四史全譯,明史,第9冊[M],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01.第6312頁
  • 4.    許顯純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5.    (清)張廷玉,古典名著普及文庫,明史,一至六冊[M],長沙:嶽麓書社,1996.02.第44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