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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玲

(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龍泉街道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鎖定
許玲,男,漢族,1979年3月出生,株洲市淥口區人,2000年6月參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株洲市蘆淞區龍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 
中文名
許玲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9年3月

許玲人物履歷

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蘆淞區城建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3年02月,任蘆淞區城建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3年02月至2013年11月,任蘆淞區城建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3年11月至2014年09月,任蘆淞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株洲蘆淞國有資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09月至2015年12月,任蘆淞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株洲國家高新區董家塅高科技工業園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
2015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蘆淞區白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提名人選(2016年11月當選為鎮長);
2019年03月,任蘆淞區龍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1] 

許玲人物事件

許玲審查調查

2022年2月消息:株洲市蘆淞區龍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株洲蘆淞國有資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株洲市蘆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許玲依法雙開

2022年7月,經株洲市蘆淞區委批准,蘆淞區紀委監委對蘆淞區龍泉街道黨工委原副書記、辦事處原主任許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玲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部分工程項目中存在不依法公開招投標的違法行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許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蘆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蘆淞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許玲開除黨籍處分;由蘆淞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