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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許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許發〔2009〕37號),設立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隸    屬
許昌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王金亮(局長)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以及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辦法,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和結構政策建議;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制造業服務化、平合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合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五)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產業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省市規劃內以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製造促進辦法,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辦法,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應用。
(八)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基於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網絡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絡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研究擬訂支持意見措施;指導各地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制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劃,編制發佈我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示範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十三)承擔企業改革和信訪穩定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值班、應急值守工作,統籌機關電子政務建設應用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提出有關行業財税、價格、金融等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科)。承擔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貫徹和督促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和重大決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推動軍民融合發展地方法規和制度建設,制定軍民融合發展有關辦法;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統籌交通、空間、信息、測繪、氣象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軍民融合發展基礎領域規劃計劃有機銜接和相關工作的督導落實。根據國家、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發展規劃,督促、檢查有軍品生產的企業軍品科研、生產和協作配套等工作,協調軍品生產關係;負責國防科學技術轉民用與地方經濟結合工作,並納入地方經濟發展規劃,推進結構調整;指導各縣(市、區)軍民融合發展領導機構的工作。
(三)政策研究和法規科(政務服務科)。組織研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承擔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建議;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
(四)規劃和產業政策科。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及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產業辦法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意見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
(五)產業融合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推動智能製造、服務型製造等新型製造模式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促進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業態發展;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六)科技和電子信息科。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專項和產業化示範工程的實施,指導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相結合;組織擬訂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推廣應用;按規定權限審核高新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七)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情況,分析省內外、市內外工業形勢,發佈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八)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民營經濟發展服務辦公室)。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經濟發展的相關辦法、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建設。
(九)安全生產科。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相關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十)材料工業與節能利用科。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合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辦法;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應用。
(十一)裝備工業科。承擔全市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能裝備、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規劃、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辦法;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二)消費品工業科。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並組織實施食品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規範條件、技術規範和標準;落實國家糖精生產計劃、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
(十三)工業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負責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發展規劃、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應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應用;擬訂並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指導協調全市網絡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研究擬訂相關規劃、辦法和標準,指導監督重點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推動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領域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和應用;協調處置網絡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及相關應急工作。
(十四)對外交流合作科。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指導開展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項目落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制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計劃;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走出去”戰略,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併購、技術引進等;統籌推進區域產業合作、校企合作。
(十五)企業改革和信訪科。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範性文件,對市直工業企業改革進行指導;組織實施市直工業企業兼併破產、協調解決市直工業企業改制遺留問題;參與分離企業辦社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處理企業改革中的信訪穩定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行業職工培訓、職業准入、職業技能鑑定和就業服務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十八)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5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工業經濟運行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為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總經濟師1名,工業經濟運行辦公室副主任1名;監察室主任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核定駕駛員編制5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市食品工業辦公室整體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管理。
(三)原市企業發展服務局所屬市鄉鎮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中心)、市煤炭運銷管理辦公室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
(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1] 

許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金亮 [3]  [6] 
副局長:李進偉 [4]  、譚宗武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