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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獎學金

鎖定
“許家印獎學金”由廣州恆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於2010年設立 [2]  。2010年,許家印出資1000萬在武漢科技大學 [3]  設立“許家印獎學金”。該獎共設10年 [4]  ,每年獎勵金額達100萬元,最高單項獎學金為10000元 [5]  ,用於獎勵在校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優秀本科生和研究生。自設立至今已累計有800餘名學子受益,並在其資助下完成學業。 [3] 
中文名
許家印獎學金
創辦時間
2010年 [3] 
創辦人
許家印 [1] 
性    質
公益慈善 [1] 
設立期限
10年 [1] 
設立機構
武漢科技大學 [1] 
捐贈金額
1000萬元 [5] 
管理制度
武漢科技大學許家印獎學金章程 [1] 

許家印獎學金獎項簡介

許家印 許家印
許家印恢復高考後的第一年考入武漢科技大學冶金系,現為恆大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2009曾榮升為內地新首富。許家印接受《南都週刊》採訪時説:“我們這代人感激黨和國家,是發自內心的。高考徹底改變了我們的人生,國家助學金又支持着我們讀完大學。”早年成長經歷讓他具有比一般企業家更多的慈善情懷。他先後被授予“全國勞動模範”、“中國十大慈善家”、“中華慈善獎”等殊榮。在他推動下,恆大地產集團成立12年中,一直在教育、文化、民生、體育、環保等方面進行社會公益事業。

許家印獎學金基金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許家印
許家印(4張)
第一條 為回饋母校,感恩母校,獎勵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我校學生,恆大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武漢科技大學傑出校友、博士生導師許家印教授個人捐資,在武漢科技大學設立“許家印獎學金”。
第二條 “許家印獎學金” 用於獎勵在校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優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條 “許家印獎學金”共設十年,每年獎勵壹佰萬元。
第四條 “許家印獎學金”每年9月評選一次,獎勵等次及標準為:特等獎 每人每次10000元,每年評選10人
一等獎 每人每次5000元,每年評選20人
二等獎 每人每次4000元,每年評選50人
三等獎 每人每次3000元,每年評選200人
第五條 學校成立“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組成。“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
第二章 評選對象與條件
第六條 “許家印獎學金”評選對象為我校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優秀本科生、研究生。
第七條 學生參評“許家印獎學金”的條件
(一)本科生
1、必須具備武漢科技大學優秀學生評選的基本條件;
2、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刻苦,成績優異。按學年計,各門功課考試成績(任選課除外)平均80分以上,體育課成績及體育素質評分良好以上;
3、參加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或英語專業四級成績優良;
4、非計算機專業學生通過湖北省計算機二級考試;
5、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
(二)研究生
1、必須具備武漢科技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的基本條件;
2、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刻苦,成績優異。各門功課考試成績平均85分以上;
3、 在某一學科研究領域表現出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表現突出,對本學科科研、管理及其他工作做出一定貢獻;
4、公開發表一篇以上(含一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5、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
第三章 評選原則與程序
第八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評選標準,嚴格遵守評審程序,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九條 申請人填寫《“許家印獎學金”評選申請表》(一式二份),提供包括本人學年度所獲得的成果、榮譽、獎勵等材料。
第十條 申請人所在學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予以審核,報“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
第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評選出獲獎候選人後,應予公示。
第十二條 公示後,評審委員會負責將獲獎學生名單報許家印先生(或授權代表)審定。
第十三條 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得獎勵者,一經查實,將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
第四章 表彰與獎勵
第十四條 學校召開表彰大會,邀請許家印先生(或授權代表)蒞校,對獲得“許家印獎學金”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邀請在漢主流媒體參與宣傳報道。
第十五條 對獲獎學生以學校名義行文通報全校和許家印先生(或授權代表),獲獎學生的材料歸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許家印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武漢科技大學
二〇一〇年七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