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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國

(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許國,男,漢族,湖南湘潭人,1966年1月出生,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歷史學碩士。曾任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24年4月,許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4] 
中文名
許國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湘潭
出生日期
1966年1月
畢業院校
湖南科技大學

許國人物履歷

曾任佛山市政協黨組成員 [2] 
1983.09-1986.07 湘潭師範學院(現湖南科技大學)歷史系歷史專業大專學習
1986.07-1992.07 湖南湘潭市第二中學教師(其間:1989.09-1992.07湖南師範大學歷史學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2.07-1993.09 清遠市委辦公室調研信息科科員
1993.09-1994.07 清遠市委辦公室調研信息科副科長
1994.07-1995.02 清遠市委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
1995.02-1997.03 清遠市委辦公室綜合科科長
1997.03-1999.07 清遠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9.07-2000.10 清遠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2000.10-2002.06 清遠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2.06-2003.03 清遠英德市委書記
2003.03-2006.11 清遠英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11-2007.01 清遠市政府黨組成員
2007.01-2012.01 清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2.01-2014.06 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4.06-2016.11 佛山市委常委、對口幫扶雲浮指揮部總指揮,雲浮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
2016.11-2017.01 佛山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對口幫扶雲浮指揮部總指揮,雲浮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
2017.01-2021.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 

許國人物事件

許國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17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佛山市原副市長許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許國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佛山市原副市長許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融資、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許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