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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允

(三國時期曹魏大臣)

鎖定
許允(?~254年),字士宗,高陽(今河北省保定市)人。 [17]  三國時期曹魏大臣、名士,官至中領軍
李豐夏侯玄相親善。李豐等謀誅司馬師事敗後,許允徙為鎮北將軍,假節督河北諸軍事,還未上任,就被司馬師流放到樂浪,途中去世。 [19] 
全    名
許允
士宗
所處時代
曹魏
民族族羣
漢人
逝世日期
254年
籍    貫
高陽
官    職
中領軍、鎮北將軍

許允人物生平

許允早年經歷

許允是世家大族出身,少年時與同郡崔贊都在冀州成名,後召入軍中。魏明帝曹叡時,許允為尚書選曹郎,與陳國袁侃都因職事問題入獄。當時曹叡詔旨嚴切,當有死者,正直者為重。許允對袁侃説:“你是功臣之子,法應八議,不用憂心被殺。”袁侃知道許允的意思,因此主動承擔重責。許允刑滿釋放,重回仕途,出任郡守,而後先後升任侍中、尚書、中領軍。 [1] 

許允交好名士

正始十年(249年),司馬懿發動高平陵之變,時任侍中的許允與尚書陳泰一同勸説曹爽投降認罪。曹爽讓許允、陳泰去司馬懿那裏觀望風旨。 [4]  [18] 
許允和李豐夏侯玄友善。 [19] 
嘉平三年(251年),司馬懿去世,許允對夏侯玄説:“沒有可以憂慮的了!”夏侯玄卻嘆息道:“士宗,你怎麼看不清時事呢?此人尚且能夠以世代的交情善待我,而子元(司馬師字)、子上(司馬昭字)是不會容忍我的。” [5] 
司馬師統政之初,王基曾寫信給司馬師,還向司馬師推薦許允及傅嘏、袁侃、崔贊。 [22] 

許允流放病卒

嘉平六年(254年),李豐等人打算髮動政變誅殺司馬師。當時,有人偽造一尺一寸長的詔書,上面説委任夏侯玄為大將軍,委任中領軍許允為太尉,共同執掌朝政。有一身份不明之人,趁天未亮,騎馬來把詔書交給許允家看門的人,説聲“有詔”,隨即馳馬而去。許允時為中領軍,接到詔書便把它扔掉燒燬,沒有打開呈報給司馬師。 [6]  [19] 
二月,李豐等人的事情敗露。許允聽説李豐等人被捉,想前去面見大將軍司馬師,出門時回遑不定,最後李豐等人已被全部捉拿,司馬師得知後説:“我捉拿李豐這些人,你為什麼要這樣匆匆忙忙呢?”當時朝臣驚慌者不少,但眾人都認為司馬師意在許允。 [7] 
鎮北將軍劉靖去世後 [20]  ,朝廷調許允為鎮北將軍,持朝廷符節都督黃河以北的各項軍務。 [19]  許允得知後高興地對妻子説:“我終於倖免了!”妻子説:“災禍就是從此開始的,怎麼會是倖免了呢?” [10] 
司馬師給許允寫信:“鎮北一職雖然不忙,但也是都典一方。想來足下當震華鼓,建朱節,迴歸本州,這就是所謂繡衣晝行。”許允心中甚悦,和台閣提及此事,想更換鼓吹旌旗,以添排場。許允哥哥的兒子許素在朝多聞眾人説許允受到不滿,就勸許允説:“走就是了,要這樣幹嘛!”許允反駁:“你一介俗士理解不了,我是為壯國榮,才求鼓吹旌旗。” [6] 
曹芳召集羣臣,特地拉許允在身側。許允此前任侍中,是曹芳近臣,想到要和曹芳作別,百感交集,涕泣噓唏。散會後,曹芳下詔催許允快走,恰逢此時有關部門上奏,稱許允此前擅自用公款公糧賄賂各俳優及官屬,於是許允被收付廷尉。最終判處減死罪一等,遷徙邊疆,許允於當年秋天被流放樂浪郡,妻子兒女不得同行,在這年冬天死在半路上。 [6]  [19] 

許允二子免禍

許允死後,他的門生跑進來告訴阮氏。阮氏正在織機上織布,聽到消息,神色不變,説:“早就知道會這樣的呀!”門生想把許允的兒子藏起來,許允妻子説:“不關孩子們的事。”後來全家遷到許允的墓地裏住,司馬師派大將軍府記室鍾會去看他們,並吩咐説,如果兒子的才能德行比得上他父親,就應該逮捕他們。許允的兒子知道這些情況,去和母親商量,母親説:“你們雖然都不錯,可是才能不大,可以怎麼想就怎麼和他談,這樣就沒有什麼可擔心的。也不必哀傷過度,鍾會不哭了,你們就不哭。不可以過問及朝廷的事。”她兒子照母親的吩咐去做。鍾會回去後,把情況回報司馬師,許允的二子終於免禍。 [11] 

許允歷史評價

王基:“許允、傅嘏、袁侃、崔贊皆一時正士,有直質而無流心,可與同政事者也。” [12] 

許允軼事典故

許允妻子阮氏

許允之妻是衞尉阮共的女兒、河內太守阮侃的妹妹 [13]  ,花燭之夜,發現阮家女貌醜容陋,匆忙跑出新房,從此不肯再進。後來,許允的朋友桓範來看他,對家人説:“不必擔心,我一定勸入。”對許允説:“阮家既然嫁醜女於你,必有原因,你得考察考察她。”許允聽了桓範的話,果真跨進了新房。但他一見妻子的容貌拔腿又要往外溜,新婦一把拽住他。許允邊掙扎邊同新婦説:“婦有‘四德’(封建禮教要求婦女具備的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四種德行),你符合幾條?”新婦説:“我所缺的,僅僅是美麗的容貌。而讀書人有‘百行’,您又符合幾條呢?”許允説:“我百行俱備。”新婦説:“百行德為首,您好色不好德,怎能説俱備呢?”許允啞口無言。從此夫妻相敬相愛,感情和諧。 [14] 

許允任用同鄉

許允擔任吏部郎的時候,大多任用他的同鄉,魏明帝知道後,就派虎賁去逮捕他。阮氏光着腳跟出來勸誡他説:“對英明的君主只可以用道理去取勝,很難用感情去求告。”押到後,魏明帝審查追究他。許允回答説:“孔子説‘提拔你所瞭解的人’,臣的同鄉,就是臣所瞭解的人。陛下可以審查、核實他們是稱職還是不稱職,如果不稱職,臣願受應得的罪。”查驗以後,知道各個職位都用人得當,於是就釋放了他。許允穿的衣服破舊,魏明帝看過後説:“你是個清官。”就叫賞賜新衣服。起初,許允被逮捕時,全家都號哭,他妻子阮氏卻神態自若,説:“不要擔心,不久就會回來。”並且煮好小米粥等着他。一會兒,許允就回來了。 [2-3] 

許允相印傳授

許允擅長相印。《相印書》記載,相印法本出自陳羣,陳羣把這告訴韋誕,印工楊利從韋誕受法,又把這事告訴許允。楊利通過相印占卜吉凶,十中八九。韋誕曾問陳羣:“從誰得法?”陳羣説:“本出漢世,有相印、相笏經,又有鷹經、牛經、馬經。”印工宗養又將此法告訴程喜,因此有一十二家相法傳於世。 [21] 

許允鄭袤舉薦

許允曾受到鄭袤推薦,被司空王朗任用。 [24] 

許允看重石苞

許允擔任吏部郎時,石苞向他請求到小縣城做官。許允説:“你是我輩中人,為什麼去小縣呢?我應把你推薦給朝廷。”石苞聽後嘆息不已,沒想到許允如此瞭解自己。 [23] 

許允家族成員

許允父親

許據,仕歷典農校尉郡守

許允妻子

阮氏女,阮共之女,阮侃之妹。

許允兒子

許奇,字子泰,西晉元康年間任司隸校尉
許猛,字子豹,西晉元康年間任幽州刺史。

許允侄子

許素,許允的哥哥的兒子。

許允孫子

許遐,字思祖,許奇之子,官至侍中
許式,字儀祖,許猛之子,官至濮陽內史,平原太守。 [15-16] 
許柳,字季祖,許猛之子,妻為祖渙之女。 [26]  [27] 

許允曾孫

許永,字思妣。 [26] 

許允玄孫

許詢,字玄度。 [28-29] 

許允九世孫

許懋,字昭哲,南梁散騎常侍、天門太守、中庶子。 [30] 

許允相關爭議

《世語》、《魏氏春秋》記載,嘉平六年(254年)秋天,蜀將姜維攻打隴右。當時安東將軍司馬昭鎮守許昌,朝廷徵他攻擊姜維。司馬昭到達京師,曹芳在平樂觀觀兵。中領軍許允與左右親信謀劃,乘司馬昭請辭的時候將其殺死,率領這支部隊討伐司馬師。詔書已經寫好了,但曹芳因恐懼而沒實行。 [8] 
南朝宋史學家裴松之按《三國志》及《魏略》,認為李豐伏誅後許允徙為鎮北將軍,還沒出發就因為放散官物而被交付廷尉,流放樂浪,則許允此年秋天無法依舊擔任領軍而設此謀。 [9] 

許允史料記載

《三國志·卷九·魏書九·諸夏侯曹傳第九》 [25] 

許允影視形象

1994年電視劇《三國演義》:王幼童飾演許允
參考資料
  • 1.    《魏略》:允字士宗,世冠族。父據,仕歷典農校尉、郡守。允少與同郡崔贊俱發名於冀州,召入軍。明帝時為尚書選曹郎,與陳國袁侃對,同坐職事,皆收送獄,詔旨嚴切,當有死者,正直者為重。允謂侃曰:“卿,功臣之子,法應八議,不憂死也。”侃知其指,乃為受重。允刑竟復吏,出為郡守,稍遷為侍中尚書中領軍。
  • 2.    《世説新語》:許允為吏部郎,多用其鄉里,魏明帝遣虎賁收之。其婦出誡允曰:“明主可以理奪,難以情求。”既至,帝問之,允對曰:“‘舉爾所知’(《論語·子路)》。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檢校,為稱職與否,若不稱職,臣受其罪。”既檢校,皆官得其人,於是乃釋。允衣服敗壞,詔賜新衣。初允被收,舉家號哭。阮新婦自若,雲:“勿憂,尋還。”作粟粥待。頃之,允至。
  • 3.    《魏氏春秋》:初,允為吏部,選遷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將加其罪。允妻阮氏跣出,謂曰:明主可以理奪,不可以情求。允頷之而入。帝怒詰之,允對曰:某郡太守雖限滿,文書先至,年限在後,日限在前。帝前取事視之,乃釋然。遣出,望其衣敗,曰:清吏也。
  • 4.    《三國志》:侍中許允、尚書陳泰説爽,使早自歸罪。
  • 5.    《魏氏春秋》:太傅薨,許允謂玄曰:“無復憂矣。”玄嘆曰:“士宗,卿何不見事乎?此人猶能以通家年少遇我,子元、子上不吾容也。”
  • 6.    《魏略》:會鎮北將軍劉靜卒,朝廷以允代靜。已受節傳,出止外舍。大將軍與允書曰“鎮北雖少事,而都典一方,念足下震華鼓,建朱節,曆本州,此所謂着繡晝行也。”允心甚悦,與台中相聞。欲易其鼓吹旌旗。其兄子素頗聞眾人説允前見嫌意,戒允“但當趣耳,用是為邪!”允曰:“卿俗士不解,我以榮國爾,故求之。”帝以允當出,乃召會羣臣,羣臣皆集,帝特引允以自近;允前為侍中,顧當與帝別,涕泣歔欷。會訖,罷出,詔促允令去。會有司奏允前擅以廚錢穀乞諸俳及其官屬,故遂收送廷尉,拷問竟,減死徙邊。允以嘉平六年秋徙,妻子不得自隨,行道未到,以其年冬死。
  • 7.    《魏略》:允聞李豐等被收,欲往見大將軍,已出門,回遑不定,中道還取褲,豐等已收訖。大將軍聞允前遽,怪之曰:“我自收豐等,不知士大夫何為忩忩乎?”是時朝臣遽者多耳,而眾人鹹以為意在允也。
  • 8.    《世語》及《魏氏春秋》:此秋,姜維寇隴右。時安東將軍司馬文王鎮許昌,徵還擊維,至京師,帝於平樂觀以臨軍過。中領軍許允與左右小臣謀,因文王辭,殺之,勒其眾以退大將軍。已書詔於前。文王入,帝方食慄,優人云午等唱曰:“青頭雞,青頭雞。”青頭雞者,鴨也。帝懼不敢發。
  • 9.    《三國志》裴注:臣松之案夏侯玄傳及魏略,許允此年春與李豐事相連。豐既誅,即出允為鎮北將軍,未發,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樂浪,追殺之。允此秋不得故為領軍而建此謀。
  • 10.    《魏氏春秋》:允之出為鎮北也,喜謂其妻曰:“吾知免矣!”妻曰:“禍見於此,何免之有?”
  • 11.    《魏氏春秋》:生二子,奇、猛,少有令聞。允後為景王所誅,門生走入告其婦,婦正在機,神色不變,曰:“早知爾耳。”門生欲藏其子,婦曰:“無預諸兒事。”後移居墓所,景王遣鍾會看之,若才藝德能及父,當收。兒以語母,母答:“汝等雖佳,才具不多,率胸懷與會語,便自無憂,不須極哀,會止便止。又可多少問朝事。”兒從之。會反命,具以狀對,卒免其禍,皆母之教也。雖會之識鑑,而輸賢婦之智也。果慶及後嗣,追封子孫而已。
  • 12.    《三國志·魏書·徐胡二王傳第二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9]
  • 13.    《世説新語箋疏·賢媛》引《陳留志名》:阮共字伯彥,尉氏人。清真守道,動以禮讓。仕魏,至衞尉卿。少子侃,字德如,有俊才,而飭以名 理。風儀雅潤,與嵇康為友。仕至河內太守。
  • 14.    《世説新語》:許允婦是阮衞尉女、德如妹,奇醜。交禮竟,允無復入理,家人深以為憂。會允有客至,婦令婢視之,還答曰:“是桓郎。”桓郎者,桓範也。婦雲:“無憂,桓必勸入。”桓果語許雲:“阮家既嫁醜女與卿,故當有意,卿宜察之。” 許便回入內,既見婦,即欲出。婦料其此出無復入理,便捉裾停之。許因謂曰: “婦有四德,卿有其幾?”婦曰:“新婦所乏唯容爾。然士有百行,君有幾?” 許雲:“皆備。”婦曰:“夫百行以德為首嗎,君好色不好德,何謂皆備?”允有慚色,遂相敬重。
  • 15.    《三國志·魏書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9]
  • 16.    《晉諸公贊》:猛禮樂儒雅,當時最優。奇子遐,字思祖,以清尚稱,位至侍中。猛子式,字儀祖,有才幹,至濮陽內史、平原太守。
  • 17.    許允 - 歷史人物  .保定地方誌[引用日期2022-07-03]
  • 18.    《晉書 卷一 帝紀第一》:桓範果勸爽奉天子幸許昌,移檄徵天下兵。爽不能用,而夜遣侍中許允、尚書陳泰詣帝,觀望風旨。帝數其過失,事止免官。泰還以報爽勸之通奏。
  • 19.    《三國志 卷九 魏書九 諸夏侯曹傳第九》:初,中領軍高陽許允與豐、玄親善。先是有詐作尺一詔書,以玄為大將軍,允為太尉,共錄尚書事。有何人天未明乘馬以詔版付允門吏,曰"有詔",因便馳走。允即投書燒之,不以開呈司馬景王。后豐等事覺,徙允為鎮北將軍,假節督河北諸軍事。未發,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樂浪,道死。
  • 20.    《三國志 卷十五 魏書十五 劉司馬梁張温賈傳第十五》:馥子靖……後遷鎮北將軍,假節都督河北諸軍事。靖以為“經常之大法,莫善於守防,使民夷有別”。遂開拓邊守,屯據險要。又修廣戾陵渠大堨,水溉灌薊南北;三更種稻,邊民利之。嘉平六年薨,追贈徵北將軍,進封建成鄉侯,諡曰景侯。
  • 21.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九 魏書九 諸夏侯曹傳第九》:【相印書曰:"相印法本出陳長文,長文以語韋仲將,印工楊利從仲將受法,以語許士宗。利以法術佔吉凶,十可中八九。仲將問長文'從誰得法'?長文曰:'本出漢世,有相印、相笏經,又有鷹經、牛經、馬經。印工宗養以法語程申伯,是故有一十二家相法傳於世。'"】
  • 22.    《三國志 卷二十七 魏書二十七 徐胡二王傳第二十七》:司馬景王新統政,基書戒之曰:"天下至廣,萬機至猥,誠不可不矜矜業業,坐而待旦也。夫志正則眾邪不生,心靜則眾事不躁,思慮審定則教令不煩,親用忠良則遠近協服。故知和遠在身,定眾在心。許允、傅嘏、袁侃、崔贊皆一時正士,有直質而無流心,可與同政事者也。"景王納其言。
  • 23.    《晉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三》:見吏部郎許允,求為小縣。允謂苞曰;"卿是我輩人,當相引在朝廷,何欲小縣乎?"苞還嘆息,不意允之知己乃如此也。
  • 24.    《晉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十四》:司空王朗闢為掾,袤舉高陽許允、扶風魯芝、東萊王基,朗皆命之,後鹹至大位,有重名。
  • 25.    卷九 魏書九 諸夏侯曹傳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08]
  • 26.    《世説新語箋疏 政事第三》:事平之後,陶公與讓有舊,欲宥之。許柳【許氏譜曰「柳字季祖,高陽人。祖允,魏中領軍。父猛,吏部郎。」劉謙之晉紀曰:「柳妻,祖逖子渙女。蘇峻招祖約為逆,約遣柳以眾會峻。既克京師,拜丹陽尹。後以罪誅。」】兒思妣者至佳,諸公欲全之。【許氏譜曰:「永字思妣。」】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於是欲並宥之。事奏,帝曰:「讓是殺我侍中者,不可宥!」諸公以少主不可違,並斬二人。
  • 27.    政事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08]
  • 28.    《世説新語箋疏 言語第二》:續晉陽秋曰:「許詢字玄度,高陽人,魏中領軍允玄孫。總角秀惠,眾稱神童,長而風情簡素,司徒掾闢,不就,蚤卒。」
  • 29.    言語第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08]
  • 30.    梁書 卷四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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