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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抵押債券

鎖定
設備抵押債券又稱“設備信託憑證”,是指以特定的設備(例如鐵路機車或商用飛機)作為抵押品而發行的證券。發行這種證券的過程比較複雜。通常的做法是:受託人先擁有這些設備併發行債券,然後再把這些設備租賃給其它企業,再用出租設備的收入支付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支出。如果沒有特殊原因,一般是受託人擁有這些設備。 [1] 
中文名
設備抵押債券
外文名
Equipment mortgage bonds
別    名
設備信託憑證
資金來源
融資所得的資金
法律程序
發行設備抵押債券所需要的法律程序複雜,一般的做法是;鐵路公司或其他運輸公司等與它們的委託人簽訂合同,讓後者代理這些公司發行債券籌資;但委託人擁有上述特定設備的所有權作為債券的抵押擔保,然後再將這些設備租給公司使用。公司根據雙方的租賃合同,定期向委託人繳納租金,委託人以此租金收入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當債券的本息清償後,公司就可以取得設備的所有權。從這一過程來看,設備抵押債券是一種保息債券。 [2] 
參考資料
  • 1.    王光偉.金融工程:東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06月第1版:第26頁
  • 2.    .尚明 白文慶等主編.金融大辭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09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