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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站

(新聞單位在地方設立的長期派出機構)

鎖定
記者站是新聞單位在地方設立的長期派出機構。負責該地區的新聞採訪報道業務和通聯工作。我國中央和省一級新聞機構一般在地方都設有記者站,許多政府部門的報紙也在各地建立了記者站。近年來,由於許多記者站缺乏必要的組織管理,國家有關部門曾對其進行過壓縮、整頓。 [1] 
中文名
記者站
內    容
新聞單位的派出機構
要點1
新聞記者證
要    點
與新聞採訪無關的活動

記者站相關簡介

記者站一律不得從事與新聞採訪無關的其他活動,不得從事報刊發行、廣告、拉贊助及其他形式的經營活動。記者站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新聞報道或者記者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有以新聞報道為名要求採訪對象訂報刊、做廣告,或者以 “曝光”相要挾向採訪對象索取財物等行為。
報社未經批准擅自設立記者站或者類似記者站的辦事處、通聯站、工作站等機構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擅自設立記者站或者類似記者站的辦事處、通聯站、工作站等機構或者假冒、盜用記者站名義進行活動的,堅決予以取締。

記者站記者站簡介

記者站的登記項目發生變更,記者站應在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省新聞出版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不按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省新聞出版局不予通過其年度審核,並撤銷登記.
參考資料
  • 1.    劉建明,王泰玄等.宣傳輿論學大辭典:經濟日報出版社,1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