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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符號

鎖定
“記帳符號”欄供記帳員在根據收款憑證登記有關帳簿以後做記號用,表示該項金額已經記入有關帳户,避免重記或漏記。
中文名
記帳符號
分    類
經濟
學    科
會計
位    置
收款憑證的填制
記帳符號是在憑證的最右邊的金額之後的那個小格子裏打個對勾,
詳見於:收款憑證的填制。收款憑證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凡是涉及到增加現金或者銀行存款帳户的金額的,都必須填制收款憑證。收款憑證左上方的“借方科目(或帳户)”,應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右上方應填寫憑證編號。收款憑證的編號一般按“現收×號”和“銀收×號”分類,業務量少的單位也可不分“現收”與“銀收”、而按收款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統一編號,如“收字×號”。“摘要”欄內填寫經濟業務的內容梗概;“貸方科目(或帳户)”欄內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相對應的總帳(一級)科目及其所屬明細(二級)科目;“金額”欄內填寫實際收到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