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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體制改革

鎖定
計劃體制改革是指社會主義國家的計劃決策制度、計劃調節制度、計劃組織制度以及計劃監督制度等方面的不斷自我完善過程。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其主要任務是: 改革長期形成的高度集中,以直接控制和行政手段為主,僵化而缺乏活力的計劃體制,建立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間接控制和直接控制相結合,富有彈性和生機的計劃體制。 [1] 
中文名
計劃體制改革
出    處
財經大辭典
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 (1) 計劃工作的重點,由年度計劃為主,逐步轉向以中長期計劃為主;(2) 計劃的編制和執行,由直接管理為主開始轉向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相結合;(3) 計劃的範圍,由比較單一的經濟計劃,改變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結合為一體的計劃體系;(4) 計劃管理方法,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計劃,改變為注重運用經濟手段和指導性計劃;(5) 擴大地方的計劃管理和經濟調控權力,擴大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權;(6) 確立起在中國共產黨統一領導下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兩級管理和控制體系。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