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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單列企業

鎖定
計劃單列企業中國計劃管理改革,為加強中央宏觀調控,在原三級計劃管理體制基礎上,國家對在國民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地位或跨部門、跨地區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大型工業聯合企業和基本建設集團項目,實行計劃單列,由國家計委商同有關部門經綜合平衡,將計劃指標直接下達給計劃單列企業。 [1] 
中文名
計劃單列企業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計劃編制單位又稱“基層計劃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編制計劃的獨立核算的企業、獨立經.營的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是編制和執行國家計劃的基本環節。其名單分別由各級計委或主管部門確定,在各時期根據國家計劃管理的不同要求,其構成不盡一致。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