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計劃單列

鎖定
計劃單列是指將在全國具有比較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某些省轄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大型企業集團的生產經營計劃,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户頭的一種計劃管理形式。實行計劃單列的城市,主要計劃指標的基數同所在省基本劃開,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直接納入國家計劃進行綜合平衡,由國家直接下達,抄送所在省;並在不改變省轄市地位的前提下享有相當於省一級經濟管理權限。城市計劃單列的主要內容是: 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產投資、主要商品購銷和能源等主要物資的分配調撥、外貿進出口、地方定額外匯、勞動工資、財政信貸、科學技術以及各項社會發展計劃指標。 [1] 
中文名
計劃單列
外文名
city specifically designated in the state plan;
日    期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
作    用
計劃管理形式
術語依據
企業集團在國家頒佈的各項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獨立自主地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企業集團實行計劃單列的依據: (1) 企業集團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2) 其產品的重要程度;(3) 集團經營管理水平。我國開始實行計劃單列的企業集團有二汽集團、中國重型汽車聯合公司等。計劃單列是計劃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對進一步打破條塊分割的舊體制,減少管理層次,改變我國宏觀經濟管理格局,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別是大、中城市為依託的不同規模的開放式、網絡型經濟區,加強城市的綜合服務功能和發揮城市經濟中心的作用,以及國家直接掌握一部分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和骨幹企業,合理利用資源、實施宏觀決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