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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

鎖定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是指企業根據自身的人才需求及規格向學校下達人才培養訂單,學校接單後.在企業的主導和協作下按訂單進行人才培養,所培養的人才經企業驗收合格後即被企業錄用的一種人才培養模式。
中文名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
外文名
Order-based talent training model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種類分析

(一)緊密型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
這一方式是學校與企業共同簽訂培養協議,企業積極參與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並派專業人員到學校授課,提供實訓設備和場地,企業的技術人員帶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為學生提供部分或者全部學費、獎、助學金,學生畢業以後就直接到該企業就業。企業在整個三年的培養過程中全方位的進行監督和參與。這種辦學模式的針對性強,學生的學習目標明確,縮短了學生進入企業的適應期,避免了人才培養的盲目性,節約了成本。
(二)直接型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
這種模式是企業根據其行業發展和用工需求,直接到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面試選拔,確定人選,組成特定的“訂單培養”班,並向學校提出人才培養的標準和規格,由學校根據自己的教學資源和企業提出的要求制定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企、提供一定的培訓教材,在整個三年的培養過程中,企業參與的力度不是很深,學生畢業前,企業對學生進行考核驗收,對合格者予以錄用。這種培養模式,由於企業的參與少,教學的針對性不是很強,學生對企業的瞭解不夠深,缺乏對企業的適應性。
(三)間接型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
這種模式是企業根據自身的用人需求,向人才中介機構提出需求的人才標準規格數量,人才中介機構再與學校聯繫,提供相關的人才需求信息和培養要求,學校再根據自己的教學資源和中介機構提出的人才標準和規格來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確定教學計劃。在整個人才培養過程中,企業與學校並沒有直接的聯繫,而是由人才中介機構來進行聯繫和溝通,學校與人才中介機構簽訂“訂單人才培養協議”和畢業生“就業協議”。這種培養模式,人才中介機構起到了橋樑的作用,企業、學校、學生都有較大的迴旋餘地,有利於學校教學資源的充分利用,企和學生都有較大的選擇窄問。
(四)1+1+1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
“1+l+l”指的是:1年學校為主的基礎教育+1年校企共同的專業培養+1年企業為主的實習;也就是第一年,學生在學校按照專業教學計劃,紮實地學好專業基礎知識,教學的主體是學校。第二階段,學校與企業簽訂訂單式人才培養協議,按照企業的需求修改專業培養計劃,制定專業課程和培養方式。第三階段,學生直接到企業頂崗實習。每個階段的實施主體並不相同,也不完全以時間來劃分,它強調的是在學院的教育環節中,注重學生基礎知識的學習,企業對人才的培養是由淺至深的參與和全程的滲透,由於人才成長的階段不同,在培養過程中實施三階段過渡法來劃分雙方的培養任務。隨着學生基礎知識的加強和職業素養的逐漸增加,雙方的培養重心也在發生偏移。企業參與的培養力度漸漸加強,學生將逐漸融人到企業中,畢業時將以一個成熟企業員工的狀態進入崗位發揮作用。這種模式將學校教學和企業實習以及職業教育有機地融合起來,使得教育與行業發展、市場經濟相協調,提高了職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和學生適應市場變化的能力。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正面效應

各地實踐表明,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具有諸多正面效應。
(一)法律規範的約束性
職業院校實施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一般都簽訂了人才培養合作協議。該協議將學校視為產品(人才)供方,將企業視為產品(人才)需方,約定職業院校必須嚴格按照企業需求的標準培養人才,促使職業院校明確人才培養目標,提升培養質量意識。同時,合作協議也會約定企業必須對職業院校按訂單培養的合格人才予以錄用,既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了人力資源支撐,也促進了職業院校畢業生的順利就業。由於這份協議受國家法律保護,對學校和企業均具有一定的約束力,有效地規範了校企雙方的合作行為,為校企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教育資源的共享性
校企雙方協商簽訂的人才培養合作協議,多就共同利用雙方的教育資源、共同參與人才培養等作出具體約定,有效地擴張了職業教育教學資源,保證了人才培養質量。這樣,職業院校為企業培養了所需要的、具備較強崗位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員工,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時,由於企業為職業院校直接或間接地提供了教學儀器設備、實習實訓場地、實踐教學人員等,彌補了職業院校教育教學的“短板”。同時,職業院校教師也可利用合作機會,深人企業瞭解新技術、新工藝發展情況,促進專業發展。職業院校可聘用企業技術人員作為兼職教師,解決實習實訓教師短缺問題。
(三)人才培養的指向性
訂單培養協議約定,參與訂單培養的學生畢業後必須到合作企業就業,這使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具有目標指向。在人才培養過程中,企業為使畢業生達到能夠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的目標,要求職業院校在課程開發、教學實施及評價等方面都要緊緊圍繞企業實際崗位需求進行。“訂單班”的教學內容不再由職業院校主管部門確定,傳統的學科取向教學模式將被企業需求取向模式所取代,這使職業院校培養(指參與訂單培養)的人才能夠“適銷對路”,畢業生所學技能知識與企業崗位需求實現了“零距離”,大幅度提高了職業匹配度。
(四)信息溝通的有效性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使職業院校與合作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各類信息溝通更加順暢。職業院校依據從企業獲得的最新信息,可進一步清晰辦學目標,科學調整和完善教學計劃及培養方案,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更好地服務社會、促進學生就業。合作企業通過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到職業院校授課、指導學生實習實訓等活動,增強了對職業院校教育教學現狀及學生綜合素質的瞭解,有利於培養和發現人才。同時,通過與職業院校教師的交流互動,也會把一些新理念、新技術等運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實踐活動中去,產生更多的經濟效益
(五)合作利益的共贏性
企業追求的目標是效益的最大化,學校追求的目標是辦學效果的最優化,學生追求的目標是順利就業。實施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使企業能從職業院校獲得優秀畢業生,提高了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學校能夠利用企業的設施、設備及場地進行教學,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兼職授課或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實現了教學資源的有效擴大;參與訂單培養的學生通過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等途徑,較早地瞭解企業文化,增強了崗位意識、敬業意識及協作精神等,提高了解決實際問題和實際技能操作的能力,畢業後能夠儘快適應企業工作環境。
(六)教育評價的合理性
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涉及到學生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專業能力、思想品德素質等多個方面。企業作為職業院校畢業生的人才接收方,是教育質量的最終鑑定者,在教育質量評價方面最有發言權。從各地實踐看,實施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有效調動了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多數合作企業能夠積極主動地與職業院校一起制定學生評價方案及評價標準等,共同監督相關教育教學部門及責任教師將各項培養標準落到實處,實現了人才培養過程的全程評價與監督,推進了人才培養目標由教育標準向企業標準的轉變,促進了職業院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改革。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負面效應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在提升學生技能水平、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企業發展提供了人力資源支撐,被越來越多的職業院校和企業應用。特別是在當前我國大學生“就業難”現象El益嚴峻的新形勢下,部分職業院校將擁有訂單作為擴大招生、確保規模化發展的“金字”招牌,收到了較好效果。但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仍具有很多負面效應。
(一)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自身存在弊端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有多種類型,其參與主體及實施過程也存在較大差異⑤。學前訂單過分依賴於合作企業,影響了職業院校教育功能的發揮和學生基礎知識的學習。學中訂單招錄的學生僅限於職業院校在校生,企業選拔人才的範圍受到侷限。畢業季訂單學生僅通過較短時間的崗前培訓後直接去企業工作,很難及時獲取相關專業資格證書。與中介企業簽訂的間接訂單存在着企業與學生認可度較差的情況,生源緊張。與中間企業簽訂的間接訂單專業性較強,學生就業面較窄,難有更大的就業選擇空間。
(二)合作企業生產經營不穩定導致毀單
隨着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部分企業受到外需不振、內需不足的影響,生產經營狀況極不穩定。特別是部分中小企業、外向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極易受到市場不利因素的影響。部分企業採取減員、減產甚至停產等措施,給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帶來一定的衝擊。調查發現,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企業由於生產經營不穩定原因無奈終止人才培養訂單的現象屢見不鮮,直接影響到參與訂單培養學生的切身利益,也影響到職業院校的社會聲譽。
(三)培養標準固定化影響學生就業選擇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採用為企業“量身定做”適用人才的方法,培養標準具有明確的專一性。學生所學技能僅適應了合作企業要求,不一定適應其他企業的要求,無形中縮小了畢業生的就業選擇範圍。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以合作企業某一崗位需求設定教學內容,自然降低了專業技能的寬度和深度,不利於學生職業生涯發展。對參與訂單培養的學生而言,由於按約定必須到合作企業就業,也會漏失其他就業機會。特別是在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時,只能與企業“同甘共苦”。
(四)學生就業實際狀況與期望產生落差
部分職業院校過於考慮就業率等辦學指標,僅注重企業社會知名度等情況,未對學生就業具體崗位及各項待遇等進行系統考察,導致參與訂單培養的學生就業後感覺所從事的工作及薪酬、福利待遇等與自身期望落差較大。特別是部分合作企業招生宣傳過於廣告化,直接損害了學生的切身利益。有的合作企業只提供報酬低、技術含量低、崗位環境較差的低層次就業崗位,迫使學生放棄就業機會,間接地將違約責任轉嫁給畢業生,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五)部分畢業生難以達到企業要求標準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的核心是按企業要求標準培養合格人才,學生畢業後能順利實現就業。但在實際運作中,部分學生由於技能水平未能達到訂單約定的要求標準,難以實現順利就業。還有的訂單明確約定參與訂單培養的學生畢業後,由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畢業生進行評價考核,直接涉及到評價的公正性、公信力等問題,導致未能就業的畢業生與學校、與企業產生各種糾紛。特別是部分訂單約定的培養標準過高,部分畢業生難以達到,間接導致了毀單現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