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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直而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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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詩學概念。原是唐白居易有關詩歌藝術風格的論述。語見《新樂府序》。
中文名
言直而切
類    別
古代詩學概念

目錄

言直而切出處

語見其《新樂府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斷為五十篇。篇無定句,句無定字,繫於意,不繫於文。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志,《詩》三百之義也。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採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這篇序言,是唐代新樂府運動的理論綱領。

言直而切解釋

“言直而切”,意思是説,詩歌語言應該質直坦蕩,直抒胸臆,切中時弊,而不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藉以掩蓋現實黑暗。這不僅是語言藝術風格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緊密聯繫着反映現實、批判人生、“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的創作思想問題,體現了古典現實主義詩風的鬥爭精神和鼓舞力量。這一理論鋒芒,直接批判了傳統儒家“温柔敦厚”的詩教説。白居易不滿意儒家那“怨而不怒”、“主文譎諫”含蓄不露的詩風,認為它不利於詩歌反映現實和批評時弊。因此,他不僅強調詩歌的抒情特徵,而且在情感抒發方面,提倡一種“意激而言質”(《與元九書》)的激切直露的憤懣之情,以便“惟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寄唐生》)。這種批判現實的精神,從積極方面改造和發展了儒家的教化中心説,使詩歌和當前的政治鬥爭聯繫得更為緊密,更富於現實的理論意義。比如説,“聞《樂遊園》寄足下詩,則執政柄者扼腕矣;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與元九書》)。

言直而切意義

新樂府一類的諷諭詩,用質直的語言,抒發激切之情,不僅事實明白,而且態度鮮明,“欲聞之者深誡也”,以收到“直諫”的效果,從而促進了古典詩歌現實精神的發展。” [1] 
參考資料
  • 1.    傅璇琮,許逸民,王學泰等 主編.中國詩學大辭典.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第96-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