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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信託

鎖定
解除信託是“非解除信託” 的對稱,亦稱“不確定信託”,在信託契約中規定委託人在生存期間保留變更、延長或修改信託契約及終止信託契約等權利的信託。此種信託通常是委託人規定自己為受益者,與第三者無關係的信託。 [1] 
中文名
解除信託
別    名
不確定信託
特    點
委託人不保留解除權
解除信託的特點
通常是委託人指定自己為受益者,與第三者無關係的信託,即使委託人不保留解除權,信託契約也可以解除。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四):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