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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察員

鎖定
視察員,是指英國行政法上主持調查的人。該名稱不能表示實際工作,蘇格蘭稱為報告員,比英國更符合實際。一般由進行調查的內部職員擔任。人選大都取決於調查的性質。部內職員擔任視察員的優點是瞭解本部政策。獨立的視察員能夠不偏不倚、保持公正。有些案件可能任命兩個視察員,其中一個是技術專家,共同主持調查工作。視察員在調查結束時寫出調查報告。 [1] 
中文名
視察員
含    義
英國行政法上主持調查的人
視察員自己沒有決定的權力,只可以提出建議,通常由部長根據政策做出決定。
政府(特指中央政府)部門的首長,在政府首腦之下負責特定範疇工作,如國防、環境、財政、司法、教育等,負擔起政府運作的重責大任。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