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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項目

鎖定
規劃設計項目指勘察設計工作量大、協作方面多、建設週期長或國外引進的不能馬上動工的、並且需要用較長時間專門進行規劃、勘察、設計及與之相關的工作的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項目的工作有: 在規定計劃年度進行的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初步設計、技術論證、多種建設方案比較等可行性研究,以及進行編制計劃任務書、選址、工礦區(或地區性、區域性)規劃等; 設計任務書已經批准者,可以和當地政府簽訂用地協議書,辦理徵地手續、進行拆遷、建設週轉用房,但其主要項目不得動工。 [1] 
中文名
規劃設計項目
定    義
勘察設計工作量大、協作方面多、建設週期長或國外引進的不能馬上動工的、並且需要用較長時間專門進行規劃、勘察、設計及與之相關的工作的建設項目
設置規劃設計項目的實質是做好“設計儲備”,這時不得鋪籌建攤子,不得上施工隊伍。對那些設計文件已經正式批准,建設投資、材料已落實,並確實具備施工條件,急需在計劃年度內進行正式施工的建設項目,應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方可轉為正式施工項目。 [1] 
參考資料
  • 1.    黃漢江.投資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0-08: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