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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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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是一篇文章,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1] 
中文名
要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
發佈日期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二日
出    處
浙江日報
作    者
習近平
作品原文
要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
我們的各級領導幹部是人民的勤務員,我們的職權是人民賦予的,我們的責任就是向人民負責。所以,每一個領導幹部都要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而不能捂着“烏紗帽”為己做“官”。
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就要把黨和人民的事業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擔任的領導職務看做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重託和責任,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兢兢業業、 殫精竭慮,時刻把人民的安危和貧富掛在心上;隨時準備為黨的事業和人民的需要捨棄隨着領導職務而來的個人權力、待遇和榮耀。捂着“烏紗帽”為己做“官”, 就是一事當前先為自己打算,對權力、榮耀和利益津津樂道,而把黨和人民的希望和重託放在次要位置上。無事時工作得過且過,一旦遇到事關羣眾利益和生命財產 安全的重大事故,首先不是想着人民羣眾的冷暖安危,而是千方百計強調客觀原因,推卸責任,保全自己。
與過去相比,領導幹部的工作條件要好得多,權力也大得多,個人待遇也有很大提高。但權力不是一種榮耀,而是一副擔子,意味着領導責任。它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恪守職守,勇於負責。特別是出了事要有嚴於責己和承擔責任的勇氣。我們的領導幹部要時刻牢記:黨和人民把我們放在領導崗位上是為人民幹事, 而不是做“官”的;人的生命最為寶貴,羣眾利益高於一切,領導責任重於泰山。“烏紗帽”再大,也大不過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羣眾的切身利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