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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

鎖定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系統現轄一市兩縣國税局(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國家税務局),6個基層分局(景洪市國家税務局景洪税務分局、景洪市國家税務局勐罕分局;勐海縣國家税務局勐海税務分局、勐海縣國家税務局打洛分局;勐臘縣國家税務局勐臘分局、勐臘縣國家税務局勐侖分局)。
2018年7月5日上午,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家税務局與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地方税務局正式完成合並,合併後的名稱是國家税務總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税務局。 [2] 
中文名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
女同志
106人
少數民族職工
99人
工勤人員
14人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機構人員

州局機關現設有內設科室7個(二室、五科)即:辦公室、税政管理科、進出口國際税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兩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全州國税系統共有341人。其中,現有在職職工263人,其中公務員249人,工勤人員14人;離退休職工78人(含提前退休8人)。在職幹部職工中女同志有106人,佔40.3%;少數民族職工99人,佔幹部、職工總數的37.6%。現有共產黨員109人(佔總數的41.5%),共青團員15人(佔5.7%),黨團員共計124人,佔總數的47.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91人,佔34.6%;大專學歷的112人,佔42.6%;大專以上學歷共203人,佔77.2%;中專學歷的38人,佔14.4%。全州國税幹部平均年齡為41.7歲,其中51歲以上的16人,佔總數的6.1%;46—50歲的54人,佔20.5%;41—45歲的78人,佔29.7%;36—40歲的63人,佔24%;31—35歲的31人,佔11.8%;30歲以下的21人,佔8%。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税收徵管

到2007年底,全州國税系統共有徵管户12,733户,享受税收優惠政策,達不到起徵點的共計7994户。全州實際納税户為4716户,其中:國有企業136户,集體企業151户,私營企業1254户,個體工商户2730户,股份合作企業26户,有限責任公司238户,股份有限公司84户,港澳台投資企業12户,外商投資企業12户,外國企業1户,其他企業72户。一般納税人517户
全州國税系統徵管的納税户中,年納税50萬元以上的有25户,年納税100萬元以上的有50户,年納税500萬元以上的有11户,年納税1000萬元以上的有14户。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税源分佈

西雙版納州屬於農業和旅遊業為主的地區,國税税源比較單一,增值税支柱產業以商業批發零售業、鐵礦採選業、茶葉生產加工業、食糖業和電力產業為主。以2007年的税收收入為例,商業批發零售業税收7,653萬元,佔增值税收入總數30,923萬元的24.75% ;鐵礦採選業税收6,670萬元,佔21.57%;茶葉產業税收5,338萬元,佔17.26%;糖業税收4,016萬元,佔12.99%;電力收入3,114萬元,佔10.07%。以上五項就佔了全州增值税收入總數的86.64%。其它上100萬元的主要税目有:水泥662萬元,約佔2.14%;錳鐵冶煉570萬元,約佔1.84%;醫藥產品350萬元,約佔1.13%;酒精348萬元,約佔1.13%;飲料165萬元,約佔0.54%;其它1,183萬元,佔税收總數的3.83%。近幾年來,全州車輛購置税和企業所得税增長較快,2007年分別達到了6,694萬元和4,141萬元,分別比上年增長了34.4%,增收1713萬元和增長了1991%,增收3943萬元。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內設科室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税收執法追究制度;督察落實税收執法檢查結論;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税科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税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税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註冊税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認定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着裝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政府採購有關工作;承擔各類審計結論;配合審計等部門做好對税務部門的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2. 進出口税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税工作。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税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彙總(合併)納税企業税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3.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承擔黨組會議記錄,負責會議記錄並整理黨組會議紀要。負責黨組中心學習組學習會議、黨組民主生活會的籌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對省局黨組和州局黨組佈置工作的催辦、督辦、反饋落實。負責州局黨組綜合材料(黨組工作計劃、黨組工作總結、黨組中心學習組學習情況報告、黨組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的撰寫、上報工作。負責對黨組發文的審核工作。
負責雲南省國家税務局外網的審核、發佈和管理工作;負責西雙版納州政務信息公開網國税部門信息公開的發佈、管理工作;負責雲南省陽光政府四項制度信息系統的信息聯絡員、網絡查詢管理員和信息發佈員工作;負責雲南省陽光政府96128電話諮詢答覆工作。
14.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信息簡報上報及處理臨時性工作。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1.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税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税源企業和税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税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税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税收檢查情況進行復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税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分級分類稽查工作;負責對查辦案件進行解剖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加強徵管的建議工作。
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下屬單位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家税務局下轄三個縣(市)局和六個國税分局:
景洪市國家税務局
景洪國税分局
勐罕國税分局
勐海縣國家税務局
勐海國税分局
打洛國税分局
勐臘縣國家税務局
勐臘國税分局
勐侖國税分局 [1] 

西雙版納州國家税務局税局地址

地址:勐臘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