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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開發助學工程

鎖定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是2000年起,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為貫徹落實中央西部大開發戰略決策,幫助西部地區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西部地區經濟文化建設和發展而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2000年起在西部12個省區開始組織實施。
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每年在中西部省區開辦一批高中“宏志班”,資助一批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優秀高中生完成高中階段學業。2002年起,按中央文明辦的安排部署,又在武威市民勤一中和白銀市會寧一中兩個傳統名校開辦了高中宏志班 [1] 
中文名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
實施時間
2000年起
主管單位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
實施學校
民勤一中、會寧一中等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項目簡介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是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國家教育部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幫助西部地區培養高素質人才而設立的專項資助工程,2000年在西部12個省區開始組織實施。甘肅省"西部開發助學工程",2000和2001年每年各資助85名,每人資助2萬元,並由所在高校減免一半學費;從2002年起,每年資助名額110名,每人資助2萬元,並由所在高校免去全部學費。五年來,共資助大學本科生660名,其中省內院校190名,省外院校310名;特困農牧民子女397名,城鎮下崗職工和無業居民家庭子女103名;少數民族學生33名。
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每年在中西部省區開辦一批高中“宏志班”,資助一批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優秀高中生完成高中階段學業。2002年起,按中央文明辦的安排部署,又在武威市民勤一中和白銀市會寧一中,開辦了兩個高中"宏志班",每年資助100名,每人資助6000元;2005年起,在每人每年資助2000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000元;三年來,來自全省14個市、州50多個縣(市、區)的貧困農牧民、城鎮下崗職工和無業居民家庭的400名優秀子女得到了資助。十年來,高中宏志班的學生在得到社會、學校、老師的關愛的同時,積極帶動他人,為培養良好學風起到積極促進作用。他們奉獻社會,回報黨和國家,將愛心接力棒代代相傳。 [1]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中央文件

中央宣傳部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關於實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的通知
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明辦、教委(教育廳):
為配合中央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幫助西部地區培養人才,中央文明委決定組織實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從2000年至2004年(學年)的5年間,每年在西部12省(區、市)選擇1100名新入學的部屬和省(區、市)屬重點高等院校特困生,每人資助2萬元(分四個學年陸續撥付),每人每年5000元。所需經費從中央文化事業建設費中支出。
受資助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由所在院校減免50%。
二、資助條件
受資助學生應是西部12省(區、市)當年考入全國重點高等院校或省(區、市)屬重點高校的品學兼優的本科生,其家庭生活困難,無力完成大學學業。
三、組織實施
1.“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由中央文明辦商中央宣傳部、教育部按年度下達指標,西部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辦會同黨委宣傳部、教委(教育廳)負責組織實施。
2.確定受資助特困生的程序和辦法由西部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明辦、教委(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和高等院校制定,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備案後實行。受資助學生由中央文明辦頒發資助證書。
3.中央文明辦每年作出“西部開發助學工程”預算,經財政部同意,分年度將資助款撥付西部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辦,由文明辦將資助款送交受資助學生本人。
4.受資助學生學費減免事宜由教育部門通知有關高等院校。
5.西部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辦要會同宣傳部、教委(教育廳)指定專人同受資助學生建立聯繫。如受資助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和學生個人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資助條件,可中止對該生的助學資助。
四、檢查監督
實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有關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堅決防止不正之風,真正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