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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總工會

鎖定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是西藏地方工會組織和產業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成立於1964年12月。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羣眾組織,維護職工羣眾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的首要職能。
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
成立時間
1964年12月
地    點
拉薩市金珠東路45號
首要職能
維護職工羣眾的合法權益
下設部門
生產保護部、法律部和信訪辦等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內設機構

區總工會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組織部、宣教部以及生產保護和法律部,共有四部一室。下屬事業單位有拉薩勞動人民文化宮、拉薩工人療養院和《主人》雜誌社。下屬企業有中國職工旅行社西藏分社和西藏自治區總工會商貿總公司。
區總工會辦公室負責綜合、反映全區工會工作情況和全區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動態;協助區總工會領導對機關各部門、全區各產業工會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以及機關文秘、後勤、保衞工作。區總工會未單設財務部,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
區總工會組織部負責全區工會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指導職工民主管理和各級工會民主監督方面的工作;負責指導鄉鎮企業、“三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工會組建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等。
區總工會宣傳教育部負責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以及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方面的教育;維護職工學習、娛樂和體育活動方面的利益。
區總工會生產保護部負責指導、協調羣眾生產和有關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等方面的工作;承擔全國、全區勞模和“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管理等具體工作;凋查職工生活狀況,推進職工社會保障和集體福利事業的發展,維護職工合祛權益等。
區總工會法律部負責參與經濟建設、經濟改革、勞動保護和職工的勞動、工資、社會福利、保護女職工利益與特殊利益及物價、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制訂;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勞動者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監督單位內部的勞動者法規和其它與職工權利義務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制訂;參與勞動爭議的調解和處理工作。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現任領導

唐明英: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自治區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 [3] 
邊巴、次仁卓嘎、康愛民、陽萬雄、鄧政洲、巴努(掛職)、花德米(兼職)、魯茸益新(兼職)、扎西尼瑪(兼職)、卓瑪(兼職):自治區總工會副主席 [5] 
邊巴:西藏自治區總工會黨組成員、常務副主 [4]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地理位置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機關位於拉薩市金珠東路45號。 [1] 

西藏自治區總工會所獲榮譽

2022年1月7日,西藏自治區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入選第七批全國學雷鋒活動示範點擬推薦公示名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