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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鎖定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地方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和行業安全生產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國家和自治區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提出自治區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自治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自治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地方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完成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黨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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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領導分工
阿松 黨組成員 副廳長
分管廳自然生態保護處(自治區生 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環境安全管理辦公室)、 廳土壤環境與固體廢物管理處、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自治區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
李雪 黨組成員 副廳長
分管廳綜合處(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廳生態環境監測處、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駐地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税燕萍 黨組成員 副廳長
負責黨建工作。分管廳機關黨委、廳水與大氣環境處、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自治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達娃 黨組成員 副廳長
分管廳辦公室、廳法規與標準處、廳輻射安全 監管處、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自治區環境信息中心(自治區環境宣傳中心)。
次仁加措 黨組成員 副廳長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監察辦公室
(三)綜合處
(四)法規與標準處
(五)科技與財務處
(六)自然生態保護處(自治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七)水與大氣環境處
(八)土壤環境與固體廢物管理處
(九)輻射安全監管處
(十)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十一)生態環境監測處
(十二)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直屬單位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自治區環境科學研究所)
西藏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
西藏自治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西藏自治區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
西藏自治區環境信息中心(自治區環境宣傳中心)
西藏自治區生態遙感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拉薩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山南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林芝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昌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那曲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歷史沿革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歷任領導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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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職能職責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引用日期2022-11-25]
- 2. 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 等新組建廳局掛牌 .西藏日報[引用日期2022-11-25]
- 3.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最新人事任免 .日喀則珠峯黨建[引用日期2022-11-16]
- 4. 機關簡介-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2-11-25]
- 5. 西藏自治區最新任命名單 .西藏日報.2023-01-17[引用日期2023-01-17]
- 6. 領導簡介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引用日期2024-03-17]
- 7. 西藏自治區最新任免名單 .西藏日報.2024-03-29
- 8.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副廳長李桑一行前往堆龍德慶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調研 .堆龍融媒.2024-03-30
- 9. 區生態環境廳黨組副書記汪曉冬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03-22[引用日期2024-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