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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水利廳

鎖定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的水利部門。
2020年1月7日,被評定為2019年水利行業節水機關。 [1]  [6] 
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
辦公地址
拉薩市色拉路78號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 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跨地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和規劃同意書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自治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區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自治區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全區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工作。指導全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負責全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地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制定水利行業的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水利行業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自治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全區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負責貫徹落實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組織協調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任務,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各地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河長制湖長制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
(十六)完成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自治區水利廳應切實加強全區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區水利廳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負責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工作。
2.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區水利廳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3.與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區水利廳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負責中央和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4.與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區水利廳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自治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全區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組織編制自治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2]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財務處
(三)規劃計劃處
(四)水政水資源科技處(節約用水辦公室)
(五)建設與管理處
(六)農村水利水保處
(七)自治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八)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紀檢組(監察室) [3]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直屬單位

西藏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西藏自治區水土保持局
西藏自治區防汛機動搶險隊
西藏自治區重點水利項目建設管理中心
西藏自治區旁多水利樞紐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滿拉水利樞紐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拉洛水利樞紐管理局 [7]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副廳長
鄭連武
黨組副書記、廳長
和忠華
黨組成員、區水利電力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黨委書記、副院長
達桑
黨組成員、副廳長
阿松
黨組成員、副廳長
周建華
黨組成員、副廳長
熱旦
黨組成員、副廳長
劉宏
黨組成員、副廳長
鍾勇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趙輝
二級巡視員、政工人事處處長(副廳級)
西曲
參考資料: [10-11] 

西藏自治區水利廳所獲榮譽

2020年1月7日,榮獲2019年水利行業節水機關。 [4] 
2021年5月28日,被水利部評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對象”。 [5] 
2022年1月,西藏自治區水利廳水旱災害防禦處榮獲“全國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8] 
2022年5月,西藏自治區水利廳河湖管理處入選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西藏自治區擬推薦對象公示名單。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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