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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

鎖定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行政單位。承擔着輿論宣傳、事業建設、產業發展、行業管理職能,將為推進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1]  [3] 
2018年11月17日上午,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在拉薩掛牌。 [1] 
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
成立時間
2018年11月17日
行政級別
正廳級
所屬部門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宣傳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2、負責起草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推進全區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3、負責擬訂全區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邊境及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4、指導、協調、推動全區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5、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監管。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執法工作。
6、指導全區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7、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根據國家政策開展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8、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落實國家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政策措施。
9、擬訂全區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10、負責廣播電視交流與合作事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工作。
11、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網絡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12、負責全區中波、廣播實驗工作。
13、完成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內設機構

內設處室9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公共服務處、宣傳管理處(電視劇處)、傳媒機構管理處(網絡視聽節目監管處、對外交流合作處)、科技處(媒體融合發展處、安全傳輸保障處)、中波管理處、實驗管理處、規劃財務處、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3]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17日上午,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在拉薩掛牌。 [1]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局034台榮獲“全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