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

鎖定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在自治區主席和審計署的雙重領導下,負責全區的審計工作。 [4] 
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
辦公地址
拉薩市娘熱路17號
性    質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審計法規草案、審計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
(二)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組織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四)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審計署提出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向自治區人大常務會提出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自治區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五)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自治區財政預算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自治區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地(市)行署(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自治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自治區財政資金和佔用國有資產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地方性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5.自治區部門、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自治區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7.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其他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自治區審計部門審計的其他事項。
(六)按規定對地廳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自治區審計廳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落實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和自治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監督對象的單位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與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地(市)級審計機關。依法指導和監督地(市)審計機關的業務。
(十一)組織開展全區審計系統的專業培訓、審計科研和審計領域的區內外交流活動。
(十二)承辦國家審計署授權的審計事項。
(十三)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內設機構

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辦公室(計劃財務處)
政策研究室
法規處
審理處
電子數據審計處
財政審計處
行政事業審計處
農業農村審計處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處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二處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
企業審計處
社會保障審計處
經濟責任審計一處
經濟責任審計二處
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信息中心
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後勤服務中心 [2]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現任領導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廳長、黨組副書記:徐景浙 [6]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王端述 [7]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機關黨委書記:馬陵田 [8]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張秋雷 [11]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拉巴次仁 [9]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吳陵湧 [10]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巴桑扎西 [12]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次旦 [13]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二級巡視員:鄧東風 [14] 

西藏自治區審計廳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西藏自治區審計廳農業農村審計處獲得“全國審計機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2021年11月17日,西藏自治區審計廳被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5]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