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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

鎖定
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層反動集團公然撕毀了1951年5月簽訂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 [2]  ,悍然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的全面武裝叛亂1959年3月22日,在北京的西藏工委書記張經武向西藏工委傳達了《中共中央〈關於在西藏平息叛亂中實現民主改革若干政策問題〉的指示》 [3]  。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佈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使百萬農奴翻身獲得瞭解放。
5月31日,中共中央對西藏工委《關於當前平叛工作中幾個政策問題的決定》作出批示,決定採取邊打邊改,完成全區的民主改革。西藏工委在隨後的兩年中,按照中央所確定的方針,帶領廣大藏族羣眾,完成了西藏地區的民主改革。 [2] 
黨成功地領導了波瀾壯闊的西藏民主改革運動。一個由人民當家作主的新西藏,屹立在世界的屋脊。民主改革使百萬翻身農奴和奴隸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和牲畜,他們因而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生產積極性,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從此被徹底摧毀,西藏同胞開始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歷史證明,任何將西藏從祖國大家庭中分離出去,永遠維護封建農奴制統治的圖謀,都將遭到可恥的失敗。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發動的叛亂,迫使黨加快了民主改革的進程,平叛勝利使西藏人民翻身求解放以及一系列相關政治問題得到及早解決,這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情。 [2] 
中文名
西藏民主改革
時    間
1959年3月10日
成    果
推翻了封建農奴制度
歷史意義
這是西藏曆史上劃時代的偉大變革
取得成果
百萬農奴翻身獲得瞭解放
地    點
中國西藏

西藏民主改革解放西藏

中央人民政府與原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條協議》(全稱: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但西藏的社會制度仍然是“政教合一”的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社會。只佔人口5%的三大領主(貴族、寺廟、反動地方政府),霸佔了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和絕大部分牲畜,並佔有大量的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終年不得温飽,領主可以任意役使甚至殺害他們。
《十七條協議》第四條規定:
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第十一條規定:
有關西藏的各項改行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采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
以達賴喇嘛為首的上層農奴主反動集團自西藏解放以來一直蓄意破壞協定,企圖改變西藏政治制度。

西藏民主改革反動叛亂

原西藏上層反動集團撕毀了《十七條協議》,發動了武裝叛亂,他們打着“反對漢人”的旗號,陰謀分裂祖國,反對西藏百萬農奴強烈要求的社會改革。他們的叛亂,很快就被人民解放軍在廣大農奴的支持和配合下平息,這為在西藏順利進行民主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

西藏民主改革改革開始

民主改革是分階段、有步驟進行的。
第一步是開展“三反”(反對叛亂、反對烏拉差役制度、反對人身依附制度)和減租減息運動。在農村,對於參加叛亂領主的土地實行“誰種誰收”的政策;對於未叛亂領主的土地,實行“二八減租”(領主得二,佃户得八)。同時,解放家奴,廢除人身依附。在牧區,對於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歸放牧的牧民所有;對於未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仍歸牧主所有,但減少牧主的剝削,增加牧民收入。
第二步是對參加叛亂領主的生產資料實行沒收,分配給貧苦農、牧民;對於未參加叛亂的領主,採取贖買的政策,國家出錢贖買他們的生產資料,無償分配給貧苦農、牧民,農、牧主也分得一份生產資料。
由於這些政策、辦法和措施,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因而得到了各階層人民,首先是貧困農奴和奴隸的歡迎,也爭取了更多的上層人士的理解和合作,保證了西藏民主改革順利進行。到1960年底,西藏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區各地普遍建立了共產黨領導下的農牧民協會、平叛保畜委員會等羣眾組織,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各級人民政權。
西藏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封建農奴主所有制,確立了農牧民的個體所有制度。廣大農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廢除了農奴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千百年來被當作“會説話的牛馬”的農奴和奴隸,掙脱了身上的鎖鏈,第一次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成為自己命運和西藏社會的主人。

西藏民主改革民主改革

西藏民主改革廢除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

實行土地改革,廢除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農奴和奴隸成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通過《關於廢除封建農奴主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決議》,決定對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一律沒收,分配給農奴和奴隸;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由國家出錢贖買後,分配給農奴和奴隸。據統計,在民主改革中,國家共支付4500多萬元對1300多户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和代理人的90萬畝土地和82萬多頭牲畜進行贖買。共沒收和贖買農奴主土地280多萬畝,分給20萬户、80萬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人均分得土地3.5畝多。世代為奴的勞動人民站在屬於自己的土地上徹夜狂歡,他們歡呼:“達賴的太陽照在貴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陽照在我們窮人的身上。現在達賴的太陽下山了,我們的太陽昇起來了。” 西藏百萬農奴和奴隸第一次成為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的主人,煥發出了空前的生產和生活熱情,迅速改變了西藏的社會面貌和生活條件。據統計,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區的糧食總產比1959年增長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長17.5%。牲畜存欄頭數1960年比1959年增長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個供銷社、第一個農村信用社、第一所民辦小學、第一所夜校、第一個識字班、第一個電影放映隊、第一個醫療衞生機構。1959年底,拉薩市區建立居民委員會28個,先後安置8700多名貧苦遊民和乞丐就業,救濟8500多名生活困難的貧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殘者。1960年,納金水電站建成發電,拉薩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電燈。1959年至1960年兩年內,西藏建立起幾十個現代化小型工廠,培養了2萬多名藏族工人。90%的縣通了公路,公路全長達到1.25萬多公里。

西藏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制度

廢除政教合一制度,實行政教分離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對參加叛亂的寺廟的土地、耕畜等生產資料一律沒收,對沒有參加叛亂的寺廟的生產資料實行贖買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規定切實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愛國守法的寺廟,保護人民有當僧尼的自由和僧尼還俗的自由,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不受干涉,保護有歷史意義的寺廟和文物古蹟。另一方面,實行“政治統一,信教自由,政教分離”的方針,廢除寺廟在經濟、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權,廢除寺廟的封建佔有、封建剝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廟內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級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廟內的公共資金和財產實行民主管理,作為生產基金和供給寺內僧尼的生活與正常宗教活動之用;寺廟的僧尼按勞動力情況分得的土地,由寺廟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組織生產;寺廟內收入不夠正當開支時,由政府予以補助。通過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廟均選出了管理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農奴制玷污了的東西,恢復了宗教的本來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為西藏實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礎。

西藏民主改革建立人民民主政權

建立人民民主政權,保障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後,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權。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個鄉級政權、283個區級政權,78個縣(包括縣級區)和8個專區(市)建立了人民政權。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達到1萬多人,其中鄉級幹部全是藏族,區級幹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幹部擔任了縣以上領導職務。4400多名翻身農奴和奴隸成長為基層幹部。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昔日的農奴和奴隸破天荒第一次獲得當家作主的權利。百萬翻身農奴和奴隸穿着節日盛裝,手捧哈達,興高采烈地參加投票,以極大的政治熱情和高度負責的精神行使民主權利,選舉產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鄉縣選舉工作完成,有1359個鄉、鎮進行了基層選舉,有567個鄉、鎮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西藏約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農奴和奴隸為主的鄉人民政權,54個縣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會議,選出了正副縣長,建立了縣人民委員會。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成功召開,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會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佔80%以上,西藏上層愛國人士和宗教界人士佔11%多,藏族代表中絕大多數是翻身農奴和奴隸。人民民主政權的建立為西藏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通過波瀾壯闊的民主改革,僅用了短短几年的時間,就消滅了在西藏延續數個世紀的封建農奴制度,迅速盪滌了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污泥濁水,使百萬農奴和奴隸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獲得瞭解放,使西藏社會的面貌煥然一新,開創了西藏發展的新紀元。這是西藏社會進步和人權發展史上劃時代的重大變革,為西藏社會的跨越式發展確立了嶄新的起點。

西藏民主改革意義

這是西藏曆史上最廣泛、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西藏從此廢除了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建立起全新的社會制度,人民實現翻身解放,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開啓了西藏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時代,譜寫了人類文明史上的光輝篇章。 [1] 
民主改革以來,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關懷和全國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態迸發出創造美好生活的巨大熱情,推動西藏經濟社會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各項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歷史性成就。

西藏民主改革社會制度實現了歷史性跨越

社會制度實現了歷史性跨越。西藏人民當家作主權利有了制度保障。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標誌着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確立,實現了西藏社會制度從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性跨越,西藏人民從此進入了當家作主的新時代。昔日的農奴和奴隸從此享有了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自主管理本地區和本民族事務的政治權利。西藏人民與全國各族人民一樣,享有了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所有權利。他們依法直接選舉縣、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由這些代表選舉出席全國和自治區、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依法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參與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權力。2007年,在西藏的自治區、地(市)、縣、鄉(鎮)四級換屆選舉中,參選率達到96.4%,有些地方參選率達到100%。經過直接和間接選舉產生的34000多名四級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94%以上。目前,在全國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區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為藏族公民,門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
西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區事務的權利受到保障。1965年以來,西藏自治區歷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擔任,各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府的主要領導都是藏族公民。西藏自治區各級檢察院和法院的主要負責人也均由藏族公民擔任。目前,在自治區、地(市)、縣三級國家機關組成人員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公民佔77.97%。
西藏自治區不僅享有省級國家機關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力,而且有權根據本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決定本地的事務,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指示,如有不適合西藏地方實際情況的,西藏自治機關可以報請批准變通執行或停止執行。據統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1965年以來,共制定了250餘件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內容涉及政權建設、經濟發展、文化教育、語言文字、司法、文物保護、野生動植物和自然資源保護等許多方面,有效地維護了西藏人民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特殊權益,促進了西藏各項事業的發展。

西藏民主改革經濟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

經濟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社會面貌日新月異。50年來,中央政府為促進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對西藏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在財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給予強有力的支持。據統計,僅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1951年至2008年,國家就累計投入1000多億元。1959年至2008年,中央財政向西藏的財政轉移支付累計達到2019多億元,年均增長近12%。其中,2001年至2008年累計達1541多億元。1994年以來,中央先後安排60多箇中央國家機關、全國18個省市和17箇中央企業對口支援西藏經濟建設,截至2008年底,已累計投入對口援藏資金達111.28億元,安排6056個對口援藏項目,選派3747名援藏幹部進藏工作。在中央的關懷和全國的支援下,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據統計,1959年至2008年,西藏生產總值由1.74億元增長到395.91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65倍,年均增長8.9%。1994年以來,西藏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達到12.8%,高於全國同期年均增長水平。1959年至2008年,西藏人均生產總值由142元提高到13861元,增加13719元。
舊西藏沒有一條公路,如今,以公路建設為重點,航空、鐵路、管道運輸協調發展,形成了以拉薩為中心的四通八達的交通運輸網絡。2008年,西藏基本實現了縣縣通公路,公路通車裏程達到5.13萬公里,比1959年的0.73萬公里增加4.4萬公里;客運量比1959年增加近107倍;貨運量比1959年增加11倍以上。以水電為主,地熱、風能、太陽能等多能互補、點多面廣的能源體系逐步建成。1959年至2008年,西藏發電量年均增長16.8%,目前已有近210萬人用上了電,佔總人口的73%。在農村推廣清潔能源,4.3萬户農牧民用上了沼氣。通訊事業快速發展,基本實現了縣縣通光纜、鄉鄉通電話。固定及移動電話用户總數達到156.2萬户,電話普及率達到每百人55部。
舊西藏農牧業基本靠天吃飯、靠天養畜,而今,農牧業現代化程度大幅提高,防災抗災能力顯著增強,科技貢獻率達到36%。糧食產量由1959年的18.29萬噸增加到2008年的95萬噸;糧食平均畝產由1959年的91公斤提高到2008年的近370公斤;年末牲畜存欄數由1959年的956萬頭(只)增加到2008年的2400餘萬頭(只)。舊西藏沒有現代工業,如今,西藏已初步形成了以優勢礦產業、建材業、民族手工業、藏醫藥業為支柱,包括電力、農畜產品加工、飲食品加工製造等在內的富有西藏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2008年,西藏工業增加值已從1959年的0.15億元增加到29.68億元。現代商業、旅遊、飲食服務、文化娛樂等在舊西藏聞所未聞的新興產業飛速發展,成為西藏第一大產業。

西藏民主改革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生存和發展狀況得到極大改善。民主改革前,西藏農牧民沒有生產資料,幾乎終身負債,根本談不上純收入,2008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176元,1978年以來年均增長10.1%,2003年以來年均增長達到13.1%。2008年,西藏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482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長21倍。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沒有自己的住房,農牧民居住條件極差,城鎮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當時的拉薩城區僅有2萬人,而城周圍居住在破爛帳篷裏的貧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户人。而今,西藏人民的居住條件得到了巨大改善。通過推進新農村建設、實施安居工程,已有20萬户、百萬農牧民住進了安全適用的新房。2008年,農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2.83平方米,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33.00平方米。目前,從城市到農村都已初步建立起社會保障體系。2008年西藏“五保户”的供養標準達到1600元。2006年西藏人均收入低於800元的農牧民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農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平解放前,西藏沒有一所現代醫療衞生機構,只有3所設備簡陋、規模很小的官辦藏醫機構和少量私人診所,從醫人員不足百人,加上農牧區的近300名民間藏醫,全區平均每千人不到0.4名醫務人員。天花、霍亂、性病、斑疹傷寒、猩紅熱、破傷風等疾病時常流行。和平解放後特別是民主改革後,中國政府採取各種措施預防疾病,很快就使一些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基本得到控制。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西藏消滅了天花,各類傳染病、地方病發病率大幅度下降。現在,西藏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全覆蓋,並逐步建立了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制度,農牧民免費醫療補助人均達到140元。2008年,西藏共有衞生機構1339個,比1959年增加1277個;實有病牀牀位7127張,比1959年增加6647張;衞生技術人員9098人,比1959年增加8307人;每千人病牀數和衞生技術人員數分別達到了2.50張和3.05人,比1959年分別增加2.11張和2.41人。隨着醫療衞生條件的改善,西藏的人均預期壽命由和平解放時的35.5歲增加到67歲。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西藏有80歲至99歲的老人13581人、百歲以上的老人62人,是中國人均百歲老人最多的省區之一。西藏總人口由1959年的122.8萬人增加到2008年的287.08萬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占95%以上。近50年是幾個世紀以來西藏人口增長最快的時期。

西藏民主改革傳統民族文化得到保護和弘揚

政府採取有力措施,促進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西藏實行藏、漢語文並重,以藏語文為主。目前,所有農牧區和部分城鎮小學實行藏漢文同步教學,主要課程用藏語授課。中學階段也同時實行用藏語和漢語授課,並堅持在內地西藏中學開設藏語文課。在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中,藏語文作為考試科目,成績計入總分。西藏自治區成立以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西藏各級政府包括政府所屬部門下達的正式文件和發佈的公告都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在司法訴訟程序中,對藏族訴訟參與人,都使用藏語文審理案件,法律文書也使用藏文。各單位的公章、證件、標識以及機關、廠礦、學校、車站、機場、商店、賓館、餐館、劇場、旅遊景點和體育場館、圖書館等的標牌和街道、交通路標等均使用藏、漢兩種文字。西藏人民廣播電台自1959年建台以來,始終以辦好藏語廣播為重點,目前共開辦有42個藏語(包括康巴語)節目(欄目),藏語新聞綜合頻率每天播音達21小時15分鐘,康巴語廣播頻率每天播音17小時50分鐘。西藏電視台衞視頻道開播後,專門開設藏語頻道。2007年10月1日藏語衞視實現了24小時滾動播出。目前,西藏有14種藏文雜誌、10種藏文報紙。藏文於1984年實現了信息化處理,並開發出與漢英兼容的藏文軟件操作系統。藏文編碼國際標準於1997年獲得通過,成為中國少數民族文字中第一個具有國際標準的文字。
國家組織編輯出版了中國戲曲志、中國民間歌謠集成、民族民間舞蹈集成、諺語集成、曲藝集成、民族民間歌曲集成、戲曲音樂集成、民間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藝集成志書西藏卷,及時搶救和有效保護了西藏大量重要文化遺產。國家將整理出版大型口頭説唱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作為重點科研項目予以資助,現已蒐集300餘部,整理出版藏文版62部、漢譯本20多部,並有多部被譯成英、日、法文出版。民主改革後,布達拉宮、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倫布寺、薩迦寺等均被列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和西藏地方財政先後安排7億多元,用於修復開放一批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各教派的重點寺廟。1989年到1994年,國家撥出5500萬元和大量黃金、白銀等珍貴物資對布達拉宮進行了一次大的維修。2001年起,又撥專款3.3億元,用於維修布達拉宮、羅布林卡、薩迦寺三大文物古蹟。2007年,中央政府再次撥出5.7億元,用於“十一五”時期(2006-2010年)對西藏22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全面維修保護。這在中國文物保護史上是空前的。
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到保護。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處各類宗教活動場所,住寺僧尼約4.6萬人,充分滿足了信教羣眾的需求。寺廟學經、辯經、受戒、灌頂、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和寺廟學經考核晉升學位活動正常進行。據不完全統計,西藏現有60餘座學經班,學經僧人約6000人。活佛轉世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得到國家的尊重。西藏的宗教活動多種多樣,宗教節日頻繁舉行。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藏陸續恢復了各教派各類型宗教節日40餘個。僧俗信教羣眾每年都組織和參加薩噶達瓦節、雪頓節等各種各樣的宗教和傳統活動。

西藏民主改革現代教育和新聞文化事業全面發展

現代教育和新聞文化事業全面發展,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斷提高。舊西藏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適齡兒童入學率不足2%,文盲率高達95%。50年來,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髮展西藏教育事業,使西藏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從1985年開始,在農牧區實行以寄宿製為主的中小學校辦學模式,並對義務教育階段的農牧民子女實行包吃、包住、包學習費用的“三包”政策。2008年,西藏73個縣(市、區)已全部實現普及六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文盲,其中70個縣完成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文盲率下降到2.4%。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8.5%,初中入學率達到92.2%,高中入學率達到51.2%。據統計,西藏現有小學884所、普通中學117所、教學點1237個。2008年,西藏人均受教育年限已達6.3年。2008年,西藏有本專科院校6所,在校學生近3萬人,高等教育入學率已達19.7%。還有中等專(職)業學校10所,在校生2.1萬人。20多年來,全國先後有20個省、直轄市的28所學校開辦內地西藏班(校),有53所內地重點高中、90多所高等學校招收西藏班學生,累計招收初中生36727人,高中(中專)生30370人,高校本專科生1.2萬餘人,為西藏培養輸送了1.8萬餘名各級各類建設人才。目前,內地西藏班在校生總數18640人。現代科學技術迅速發展,科技隊伍不斷壯大,2007年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達到46508人,其中,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技術人員達31487人。一批博士、碩士、科學家、工程師等高級人才脱穎而出,成為推動西藏發展的生力軍。
現代新聞文化事業從無到有,迅速發展。西藏現有2家圖書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有各類印刷廠35個,有公開發行的報紙23種、期刊34種,全區7個地市都有藏漢兩種文字的報紙。西藏有廣播電視台9座,中波廣播轉播台39座,縣級以上調頻廣播轉播台76座,縣級以上(含口岸)電視轉播台80座,有線電視轉播台76座,鄉(鎮)廣播電視“村村通”站9111座。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分別從1978年的18%和2%上升到2008年的88.8%和89.9%,實現了全區鄉(鎮)、行政村通廣播電視的目標。西藏現有電影放映機構564個,管理機構82個,農牧區放映隊478個,放映點7697個,電影放映已覆蓋到98%的行政村,全區農牧民每月人均看電影1.64場。目前,西藏共有各級羣眾藝術館、文化館(站)257個,各類專業文藝演出團體10個,民間藝術團18個,羣眾性業餘演出團體660個。新聞文化事業的發展為人民羣眾瞭解新聞、獲取信息和休閒娛樂創造了條件,豐富了西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西藏民主改革歷史資料

舊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等農奴主,佔有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和絕大部分牲畜。農奴超過舊西藏人口的90%。農奴主佔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1950年的西藏有100萬人口,其中沒有住房的就達90萬人。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僅當時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税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農奴主支的差,佔農奴户勞動量50%以上,高者可達70%到80%。藏族民諺中描寫道:“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農奴面前三條路,逃荒、為奴和乞討”。
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温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餬口,高利貸年利率高達20%到30%,使借貸者利滾利,造成永遠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產而告終的“連保債”。
西藏地方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維護農奴主的利益。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

西藏民主改革紀念日

西藏立法機構2009年1月19日表決通過了一項議案,決定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50年前在西藏進行的民主改革。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宣佈,出席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同意,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表決前,列確分別用藏語和漢語宣讀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草案)》。
列確強調,本次會議應到代表434名,實到382名,表決“符合法定人數”。
62歲的人大代表、亞美民族手工業產品有限公司總裁格桑認為設立這樣一個紀念日“很有必要”。
格桑的父母都是農奴。他的兒時記憶,就是無鞋穿、補丁衣服和農奴主的皮鞭。如果不小心冒犯了農奴主,至少要被抽打50下。“1954年楚河氾濫,淹沒農田,農奴主倉庫中糧食堆積如山,但許多骨瘦如柴的農奴卻被餓死了。”
但十四世達賴喇嘛卻宣稱,在過去,“西藏人生活在佛光下的和平和愜意之中”。
史料表明,西藏自13世紀起成為中國的一部分。新中國成立後的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簽署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協議。1955年,西藏自治區籌委會成立。與此同時,廣大民眾提出實行民主改革,也有一部分中上層人士表示對西藏舊社會制度作全面改革。長期以來,西藏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領主專政制度,其代表人物是達賴喇嘛等宗教上層人士。比歐洲中世紀的制度還要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已經在雪域高原上延續了上千年。
西藏檔案館保存的史料表明,舊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等農奴主,佔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超過舊西藏人口90%的農奴被農奴主當作私有財產,可以隨意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農奴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包括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
1733年,達賴喇嘛系統的寺院有3150座,屬民121440户,他們負擔了沉重的差税勞役。十四世達賴家族所屬莊園的老人回憶説,他們還記得1959年前一些農奴在服差役時被領主活活打死。
雖然毛澤東曾在1956年寫信給達賴喇嘛,表示不準備立即在西藏進行民主改革,但達賴喇嘛等舊西藏上層集團和一些農奴主仍在1959年3月發動了企圖永遠保存農奴制的武裝叛亂,達賴本人逃到印度併成立“流亡政府”。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在西藏開始進行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下的封建農奴制,使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並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
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歷史處從事檔案研究近30年的索朗旺堆説:“過去有一首藏族民諺形容農奴的生活‘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農奴面前三條路,逃荒、為奴和乞討’。舊西藏農奴居住在世界最高處,卻生活在世界最底層。”
3月28日,中國政府宣佈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在西藏正式開啓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使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並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
參與叛亂的貴族們的財產被分給農奴,政府還對其他農奴主的財產進行贖買。
同為本屆人大代表的新雜·丹增曲扎回憶説:“當時人們從家裏拿出地契放在一起燒,然後通宵達旦地圍着火跳鍋莊。”
然而,很多年輕人對那段歷史很不瞭解。“‘3·14’事件的參與者中,就有很多是不明真相的年輕人。”
格桑説:“如果他們瞭解舊社會的苦難,他們就會更加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設立這樣一個紀念日。”他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