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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新關
鎖定
西新關,機構名。清代户部税關之一, 原由江寧織造兼理,後改歸巡撫管理。
- 中文名
- 西新關
- 外文名
- West new customs
- 性 質
- 機構名稱
- 朝 代
- 清
- 主 管
- 江寧織造兼理,後改歸巡撫管理
西新關舊為西新、龍江兩關,西新隸户部,龍江隸工部,兩關相隔二十里。順治九年(1652),西新關與江寧倉合併。康熙五年(1666),由鎮江道管理,康熙八年復差部員為監督。康熙十年,西新關併入龍江工關。康熙二十三年,恢復西新關,次年仍歸户部。康熙二十八年,西新、龍江合為一關。同治四年(1865),停止徵税。西新關征税地點例在大關、下關、大勝關、河定橋、青龍山、儀徵、東壩、芮觜、和州、含山、龍潭、上方橋、抽分廠、烏江、石磧、觀門、浦口、江浦、王溝以及趙溝等處。據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二三四載,額徵税銀四萬一千三百七十六兩有奇,贏餘三萬三千兩。凡水陸舟車所載貨物經由江寧府各城門口岸者, 都税司收出城税, 龍江、江東、朝陽、聚寶四司收進城税,均分別貴賤按斤科税。有按個、件、條、把、連、副、箱、簍、船、擔者,各因其物。又龍江、江東二司收進城夏布税按匹,聚寶、通濟等六門酒税按馱,抽分廠、太平、神策等五門及下關趙溝、王溝、浦口、江浦、烏江、石磧等口岸牛驢羊豕税按數。又茶引所收進城茶税按細茶、中茶,其茶芽月鈔,北城四季,餘四城春冬按月,都税等五司各行經紀納鈔按季,皆照部頒現行條例徵收。又龍江司船契税,造船按契價一兩收銀三分, 折船照估價一兩收銀二分。五城地租,每年額徵銀一千七百一十四兩三錢八分五釐有奇,船鈔每年額徵銀六十兩,皇廠河湯税每年額徵銀二十兩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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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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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新關 .中華文史網.2013-11-05[引用日期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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