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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峽縣國土資源局

鎖定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是隸屬於西峽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中文名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
性    質
政府機關西峽縣
隸    屬
西峽縣
領    域
國土資源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機構位置

西峽縣國土局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工作單位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縣國土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全縣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落實國家國土資源調控政策,參與全縣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全縣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組織編制全縣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參與報請國家或省、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範全縣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工作;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縣耕地保護任務,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貫徹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落實佔用耕地補償制度;負責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國家和省、市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全縣地籍管理實施辦法,組織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規劃控制區內新增建設用地項目進行復核驗收。
(七)承擔全縣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工作;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租賃、交易、作價出資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國家國有土地劃撥用地目錄、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負責經縣政府審批後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
(八)承擔規範全縣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