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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蓮湖區財政局

鎖定
西安市蓮湖區財政局,是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西安市蓮湖區財政局
所屬部門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所屬地區
西安市蓮湖區

西安市蓮湖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擬訂全區財政預算、地方税收、財務、會計、政府採購、行政事業單位和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加強區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二)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區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區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有關情況;制定區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區本級部門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和調整工作,負責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
(三)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全區彩票資金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四)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權責發生制綜合財務報告。
(五)按照權限審批或報請區政府審批地方税費的減免工作。
(六)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和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擬訂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擬訂並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和辦法;負責區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
(八)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區政府性建設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
(十)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政府融資拓展業務;負責全區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贈)款管理相關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協調管理;負責國債遺留問題和特種國債兑付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制定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全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組織協調重大或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負責制定全區財政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開展財政電子數據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税務、國庫、銀行、預算單位之間的網絡建設與管理。
(十四)根據區政府授權,對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統一管理、配置和運營,承擔保值、增值責任;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十五)負責國有資產處置、調撥及產權變更、有償使用的審批、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清產核資等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政府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國有資產評估、評審工作。
(十六)準確界定國有企業功能,對所監管企業實行分類監管;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執行等工作;負責區屬集體企業資產產權變更及處置的備案工作。
(十七)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負責直管企業的維穩工作。
(十八)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區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按照區政府授權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對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二十)負責對省、市、區綜合考核、專業考核指標日常監測、統計和報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務。
(二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西安市蓮湖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1、黨政辦(掛監察室牌子)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主要包括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信訪、專項治理、效能監察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接待、計劃生育、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綜合科
研究擬定全區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區採購資金管理,對政府採購工作進行監管;執行政府債務的有關政策規定,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參與貸款項目的評估論證,檢查監督貸款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編制項目預算、決算,對全區政府債務進行規劃與監控;負責政府債務的統計評價分析,對政府債務的償還及債務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彩票資金的監督管理。
3、預算科
負責擬訂全區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區總預算的編制、調整和報告;審查和批覆區級部門預算;辦理財政收支預算調整和預備費使用的申報事項;負責彙總審定區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管理區級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負責協調財政、税務之間關係和組織收入工作;負責國、地税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桃園開發區管委會等重點區域性機構的經費管理,辦理與上級部門的財政結算事項;負責企業申請退税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分管單位申請開設銀行賬户進行審核並提出建議;負責與區人大財經工委的有關聯絡事宜。
4、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科
負責分管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審核分管單位年度部門預、決算;按照時間進度和實際需要,審核撥付行政事業經費及有關專項資金;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工作;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對各類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提出關於追加、減少單位部門預算或終止財政撥款的
5、社會保障科
負責分管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審核分管單位年度部門預、決算,並負責彙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按照時間進度和實際需要,審核撥付社會保障資金;制定區級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對分管部門財務支出及社會保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各類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提出關於追加、減少單位部門預算或終止財政撥款的建議;負責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對分管單位申請開設銀行帳户進行審核並提出建議。
6、監督檢查科
制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執行財税政策法規以及財政收支管理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的建議;負責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工程項目預決算批覆工作;負責財政績效評價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政紀律的案件;負責財政系統普法、財政法規教育的組織培訓等日常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廉政建設、糾風等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7、國庫科
負責組織區級財政預算的執行和資金的日常籌集調度工作,編制財政收支報表,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擬訂國庫管理及國庫改革的有關制度、辦法;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財政專户會計、財政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會計的核算;負責聯繫國庫蓮湖支庫並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報批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的開立等有關事宜;負責全區財政決算的編制和批覆工作。
8、電子數據管理科
負責擬定全區財政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財政電子數據系統的建設維護及網絡監管;負責財政、税務、國庫、銀行、預算單位之間的網絡建設與管理;保障財政電子數據系統安全。
9、會計事務管理所
負責全區會計事務管理工作;組織宣傳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會計法》和會計制度在我區的貫徹與實施;負責全區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的發放、登記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會計電算化以及財政學會、會計學會、珠算協會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10、企業財務管理所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及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政策宣傳及業務指導;負責區屬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區屬企業財務報表編制及分析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證辦理及年檢工作;制訂推動全區項目建設,支持中小企業和產業發展的有關辦法,負責分管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及科技三項費等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承擔財政週轉金清理工作。
11、收費管理所
負責組織全區非税收入並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罰沒登記證發放以及罰沒財物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各項非税收入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財政稽查工作。
12、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實施採購目錄內相關項目的集中採購;接受採購人的委託代理採購;負責公開政府採購信息、採購標準、採購結果,編制採購文件;負責督促、見證採購人與中標供應商訂立採購合同,履約驗收;負責受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採購檔案資料;統計相關政府採購信息。
13、區綜合治税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綜合協調國、地税和區級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開展綜合治税工作,拓展增收渠道;負責擬訂我區綜合治税工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重點税源數據監測、分析工作;為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財税政策法規諮詢服務;承擔區綜合治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區國庫支付中心(掛西安市蓮湖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牌子)
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業務;負責全區工資、津補貼的統一發放工作;接受委託對區級部分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進行分户核算;負責辦理現金、轉賬、匯兑等資金結算業務;負責單位收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核算業務,進行會計報表編制、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核算監督等日常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