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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區應急管理局

鎖定
西安市碑林區應急管理局是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西安市碑林區應急管理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西安市碑林區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暢餘 [1] 

西安市碑林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區相關規章制度,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和區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地方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佈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事故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區級權限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導街道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區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部門和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 [2]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有關消防工作按中、省、市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十八)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十九)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區級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 

西安市碑林區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計劃生育及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生產、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單位的人事、勞資、檔案、幹部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目標責任綜合考核、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負責人:孫波。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承擔事故災害信息報送、預警、發佈工作,銜接駐地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編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區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事故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負責區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道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負責人:馬小斌。
(三)防災減災管理科。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指導全區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協調推動安全發展型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推動城市智慧安全建設工作,負責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全區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全區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人:周晨。
(四)危化和工貿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相關行業執行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負責人:李文博。
(五)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整治和安全生產輿情處置,綜合分析相關行業領域和街道安全生產形勢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指導參與相關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重大部署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負責組織落實中省市有關督查巡查迎檢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督查巡查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平安鼎”創建與考核工作;協調督促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焦伯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