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西安市未央區司法局

鎖定
西安市未央區司法局,是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西安市未央區司法局
辦公地址
西安市未央區政法巷未央大廈B座4層 [4] 

西安市未央區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法治督導工作;負責區委依法辦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有關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協調解決區政府各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開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設調研。
(四)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各街道和區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辦理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全區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聽證工作;負責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法治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訂全區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職責;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輿情監控和處置指導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部門法治宣傳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
(七)負責全區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和穩控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台建設;統籌協調全區法律服務資源,負責管理監督全區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根據委託授權,做好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和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
(十)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司法行政幹部、普法骨幹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法律業務及職業再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西安市未央區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訪、接待、黨風廉政、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目標考核、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二)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科)
負責全區法治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定全區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設調研;貫徹落實區政府常務會學法制度,指導、監督區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各街道、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普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負責本系統輿情監控和處置工作;承擔本系統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監督檢查,提出督查意見和問題建議;指導、監督各街道、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公證、律師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及負責人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協助辦理公證員、律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法律援助資源的管理和調配,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服務工作;負責我區“12348”法律諮詢服務工作;做好法律服務人員的法律業務及職業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和管理區政府、政府各部門及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
(四)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制度執行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承擔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職責;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和執業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特殊人羣的穩控管理。
(五)社區矯正科
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社區矯正志願服務;協調全區各級社區矯正力量依法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工作;指導街道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開展矯正對象的評估、登記管理、技能培訓等日常性工作。
(六)法制綜合科
負責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辦理區政府涉法事務,對全區重大項目和政府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全區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和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職責;承擔各街道和區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職責;辦理區政府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監督和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負責開展區政府各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承擔全區依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確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執法依據;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建設,承擔行政執法委託辦理工作;開展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工作;協調處理政府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問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區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及執法證件管理;負責區政府及本部門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受區政府委託,承辦訴區政府行政、民事等案件的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