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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原借款

鎖定
西原借款是1917年至1918年間,北洋政府和日本簽訂的一系列公開或秘密借款的總稱。始於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內閣總理後。借款中主要有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借款, 吉長鐵路、滿蒙鐵路及其它鐵路借款, 吉林、黑龍江兩省的森林和金礦借款,無線電台、有線電報借款, 軍械軍火借款, 財政部借款和參戰借款等。其中, 總額約一億四千五百萬日元的8項借款是由段祺瑞的日本顧問西原龜三經辦, 故名。日本帝國主義通過西原借款攫取了在中國山東和東北地區經營鐵路、礦產、森林的特權。 [2] 
中文名
西原借款
簽署時間
1917年至1918年
簽署國
段祺瑞政府和日本政府
條約性質
喪權辱國的借款條約

目錄

西原借款事件經過

西原借款是指1917—1918年間北京段祺瑞政府與日本寺內正毅內閣所簽訂的一系列公開或秘密的借款的總稱。
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戰之機加緊侵略中國,決定大量借款給段祺瑞政府以掠奪更多的特權,企圖變中國為其獨佔殖民地。為此,寺內正毅派親信西原龜三多次來華進行活動。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國務總理後,為實現“武力統一”,不惜出賣國家主權,換取日本借款以擴充皖系實力。
經由西原龜三與段祺瑞政府代表陸宗輿、曹汝霖等秘密議定,然後由中日兩國有關部門簽訂的正式借款合同共八項,即有線電信、吉會鐵路、吉黑兩省林礦、滿蒙四鐵路、參戰以及交通銀行兩項借款,總額達一億四千五百萬日元,總稱“西原借款”。
段祺瑞政府將山東和東北地區鐵路、礦產、森林等作為借款抵押出賣給日本,並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侵略權益,將中國的電訊事業和軍隊交由日本控制,賣國程度又遠遠超過袁世凱。日本利用這些借款,從中國攫取了大批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特權,所得侵略權益“何止十倍於二十一條”,從而空前加強了在中國的侵略勢力。 [1] 
參考資料
  • 1.    苑書義主編:《中國歷史大事典》,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615頁。
  • 2.    趙德馨主編:《中國經濟史辭典》,湖北辭書出版社,1990年,第884頁。